農村房屋租賃合同(一)
出租單位:****村
承租單位(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租賃房屋坐落在****,間數***,建築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 年租金(大寫):(每月 元/平方)
合計租金(大寫):
第四條 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第五條 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 租賃房屋的用途:
第七條 租賃房屋的維修:
出租人維修的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
承租人維修的範圍及費用負擔:
第八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範圍是:
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
第九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 定金(大寫) 元。承租人在 前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 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 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8、遇政府需要拆遷時。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 個月以上;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條 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
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平湖市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農村房屋租賃合同(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同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租賃甲方房產一事達成一致意見,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1章 租賃房產
1.1 甲方同意將位於都江郾市 的房產(以下簡稱“房產”)及院壩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甲方同意乙方將承租房產用於自行居住、休閑、文娛和法律允許範圍內的經營活動,乙方在使用期內居住、經營不受甲方干預。
第2章 改擴建及租金支付
2.1 為改良甲乙雙方共同的居住環境,甲方擬對本房產進行改擴建。但由於甲方資金短缺,乙方向甲方1次性支付總計40年的房產租金,用於對本房產的改擴建。
2.2 第2.1條約定的40年的租金總額為改擴建房屋實際產生金額。為確保本租金確切用於改擴建房產事項上,該租金應由乙方監管。改擴建房產的進程中,每實際發 生1筆費用由甲方從租金總額中支付。待房屋改擴建及裝修完成後,乙方向甲方彙報實際產生總金額,該總金額即為40年的房屋租金。
2.3 改擴建房產所需各項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墊付辦理改擴建手續的各項費用。改擴建手續辦妥后,甲方可憑政府有關部門收費憑證要求乙方在所監管的租金總額中予以支付。
2.4改擴建后的房屋建築面積不得低於200平方米,改擴建后的全部房產和院壩 平方米,在改擴建完成後40年內全部歸乙方使用。
第3章 租賃期限
3.1除非甲乙雙方按第6章提早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約定的租賃期限為20年,自本房產改擴建完成之日起計算。
3.2 本合同3.1條約定的20年租賃期滿后,甲方應無條件與乙方續簽本合同,續簽合同租賃期仍為20年,該20年房屋租金已包括於第2.2條所約定的房屋租金總額內,乙方無需再向甲方支付租金。
3.3乙方連續租賃滿40年後,本合同房產全部歸屬於甲方。
3.4 續簽的合同租賃期滿后,除非甲方收回房屋自用,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4章 稅收及費用
4.1 乙方實際產生的水、電、電話、氣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水、電錶度數和政府規定標準計算,由乙方自行支付。
4.2 乙方只承當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明文約定屬於乙方應當承當的租金、費用。
第5章 甲乙雙方保證及責任
5.1 甲方保證確切具有房產的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甲方保證房產在本合同簽訂前不附有任何其他擔保物權和債權,房產現狀不屬背章建築,符合政府規定的計劃、環 保、衛生、消防、建築要求和或標準,和其他有關規定並已合格通過相干驗收;也未被法院或其他政府機構採取查封,扣押等強措施。
5.2 甲方保證辦妥房屋改擴建批准手續,若改擴建手續不能辦妥,而因辦理改擴建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當。
5.3 甲方保證具有完全的資歷和權利將房產按本合同的約定租賃給乙方,並在簽訂合同前符合當地政府部門要求的租賃資歷。
5.4 甲乙雙方須確保對方根據其居住、經營活動的需要,自行肯定生活、經營事項,並確保乙方在其生活、經營期間內可根據需要正常使用各項公共設施。雙方特別應當避免在正常休息時間內常常性發出狗叫、雞叫、文娛等噪音。
5.5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需再次對出租房屋所在區域進行改建或擴建的,應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以不影響乙方正常生活、經營為條件。
5.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欲將房產所有權轉讓或抵押給第3方,甲方應提早3(3)個月以書面情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如乙方放棄優 購買權,則甲方保證使受讓方或抵押權人充分了解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下權利和義務,同時以受讓方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承當在本合同項下甲方的1切義務為轉讓或抵押生效的條件。
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經通知甲方后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1切權益轉讓給任何第3方,條件是該受讓方應繼承和實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1切權利和義務。
5.8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惜房產,避免不正常破壞(正常磨損除外)。
5.9 乙方可對房產外型、內部布局進行設計和裝修。該設計和裝修費用由乙方承當。
5.10 乙方除居住、經營所需外,不得在承租房產內寄存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有毒或爆炸物品帶入房產。
第6章 合同提早終止
6.1在40年的租賃期限內,經甲乙雙方協商1致,通過書面協議,可提早終止本合同。
6.2若產生地震、水災、颱風、或甲乙雙方不可預感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產毀損不能正常使用,則乙方可對房屋進行修復或重建,在房產修復期間不計算在房屋租期內,合同有效期相應向後順延。
6.3在本合同期內,除產生市政統1計劃、土地批租外、甲方不可以任何其它理由,要求消除乙方對上述房產的使用權,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1切實際產生的和可 預估的因此而遭受的損失。若40年內本合同約定的房產被國家徵收、徵用的,徵收、徵用的各項補償歸甲方,但甲方應將剩餘期限所對應的房屋租金退還乙方,並 支付剩餘租金總額的20%做為乙方搬遷和尋覓新的居住、經營房產的費用。
第7章 背約責任
7.1若甲方根據第5.6條將合同約定房產抵押或轉賣第3方的,(1)如果受讓方或抵押權人不出具書面同意承當在本合同項下甲方的1切義務的,乙方有權單方面決定提早終止本合同,且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及40年租金總額的30%的背約金;(2)如果受讓人未按原租賃合同實行義務從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所有損失及40年租金總額的30%的背約金。
7.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約定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都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實際損失,並承當損失金額30%的背約金。
7.3 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終止條款外,任何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皆視為背約。背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本合同提早終止而遭受的1切直接損失及可預期利益,並承當直接損失及可預期利益的30%的背約金。
第8章 爭議解決方式
8.1 本合同在實行進程中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仍協商不成的,任何1方都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以解決爭議。
第9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1部份。
9.2 本合同附件均勻為本合同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9.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9.4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房屋租賃合同(三)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 路 弄 號 室;房型規格 ;居住面積平方 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電器:電話 沐浴 空調 冰箱 彩電 洗衣機 微波爐 吊扇 音響 vcd
b:傢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一次付款 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 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后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說明:(如:入住時的水電煤字數。)
出租方:
承租方:
簽約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