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來到圖書館看書,我打開一本書看了起來。看着看着我就沒心思看了,人在可心卻不在,沒有了興趣。我再左找找,右找找,翻遍了整個圖書櫃,總算找到了一本讓我滿意的書。可我只看了幾分鐘,就把目光轉向窗外,現在我已經對它沒有興趣。
回到家,我坐在沙發上,苦思冥想着我為什麼每次一 那到書就看不下去呢?為什麼會把這麼好看的書在我的腦海里卻覺得十分枯燥呢?
第二天,老師給我們上了第一課課文《竊讀記》后,我才 了點兒皮毛,直到上完了后三課,——《小苗與大樹的對話》《走遍天下書為侶》后,我才深刻地了解了為什麼我讀書 會覺得那麼枯燥不堪。老師教了我一個小訣竅:讀書首先要找自己感興趣的書,先培養好自己的興趣,當你喜歡看的書看多了看膩了,再去看你以前討厭看的書,就自然成為了你最喜歡看的書了。我認為老師隨時說的這番話很有道理。我要向第一課的作者“林海音”學習,學習她那種認真讀書的精神。以我們現在的條件,,隨時可以買一本書來看,隨時可以吃上一碗熱熱的麵條,而她卻把這些看成白日夢!
我到書店后,就去選童話類的書。我用老師的訣竅, 看着看着,就被這書給迷住了。看了很久很久。當我覺得童話之類的書以不能使我滿足時,我就去看老師 向我們推薦的《城南舊事》這本書。找到這本書,我懷着好奇心看了起來,一開始我覺得很枯燥,可漸漸地,覺得很又滋味。看完了這本書,我的腳都麻了。
多虧了老師的訣竅,否則的話,我就要對看書徹底絕望了。
以後,我要多多看書,不僅把它看成家庭作業,也把它看成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