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很不理解,為什麼現在社會上那麼多的人自己做的事情還不願意承認呢?為什麼不堂堂正正的說一句,是的我就是我做的呢?明明就是你自己做過的事情,別人也都找到了證據,可總還有人要死鴨子嘴硬啊。並且我奇異的發現,只要是人就有一個共同的並且改不了的特點……
是的,那就是找借口。無論人們做了什麼樣的壞事,第一反應就是給自己找借口,而且還是要那種很冠冕堂皇,聽上去把自己襯托的很好的,要麼就是把自己襯托成弱勢者的那一方,從而讓別人相信你自己是無歸的。其實,我是挺看不起這樣的人的,你做了的事情那麼就是做了,你沒做的事情就是沒做,如果你沒有做那件事情,那麼誰都冤枉不了你,可你假如做了那樣的事情,那麼誰也救不了你。都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你做什麼事情都必須要自己堂堂正正的承認啊。就算你給自己找再華麗的借口又如何呢?別人就算再單純,也可以看出事情的本性啊,欺騙得到的永遠都不是憐憫,而是別人知道真相之後對你的唾棄和厭惡。欺騙者永遠得不到別人的原諒。我覺得一個人做了一件事情,那麼不算什麼,人都會有做錯事情的時候,我們都不是聖人,不可能每天什麼錯都不犯,我們也總有思想一下子想差了,忽然一下子想錯的時候,這些情況其實都是可能發生的,我也從來都這樣認為。可在你做錯了之後,你竟然還想着為你自己的錯誤需蓋彌彰,可卻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一切錯誤卻被別人看進了眼中,借口永遠是最可笑的東西。有時候別人已經看出了你的借口,你的措辭,和你可笑的掩飾,哪怕你儘力的想要掩飾你自己的錯誤,到底也是被別人記在了腦海里,這樣的人可笑又可悲。
人性或許就是這樣的,遇到什麼事情都喜歡為自己無限次的去找借口,為自己掩蓋錯誤,明明是自己已經做過了的事情,為什麼不堅定的站出來,說一句,我做過了!做過就是做錯過,沒做過就是沒做過,何必要自欺欺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