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寒假期間,我讀了一本書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這本書的內容豐富多彩,扣人心弦。我是百看不厭,書上有兩個可愛的主人公,一個是瑞典南部鄉村的一個14歲的小男孩尼爾斯,一個是莫頓,莫頓是一隻會飛的鵝。這本書主要寫了尼爾斯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勞而又十分貧困的農民,但尼爾斯生性粗野,非常頑皮、對學習毫無興趣,欺負小動物、喜歡惡作劇。一個初春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裡因為捉弄了小精靈而被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他在院子里走動,希望能找到小精靈,向它道個歉,求它把自己變成人,但他沒有找到小精靈。正在這時,一群大雁從天空中飛過,家中一直雄鵝莫頓也像展翅跟隨大雁飛行,尼爾斯為了不讓莫頓飛走,緊緊抱住莫頓的脖子。結果,他們都飛上了天空。於是,尼爾斯乾脆騎在莫頓身上和大雁群一同旅行。它們跟隨大雁阿卡的雁群去南方一個美麗的小島度過整個冬天。尼爾斯常常一個人偷偷地哭,因為他再也變不成人了,再也見不到父母了,每次他都安慰自己堅強些,不要害怕,事情總會過去的。就這樣,尼爾斯跟着阿卡的雁群越走越遠,一路上,他們歷盡了千辛萬苦,破壞了狐狸斯密萊的許多詭計,從強盜山逃出來,尼爾斯差點被國王銅像踩扁,幸虧木偶幫助了他,還有打敗了灰田鼠兵團,救了小松鼠……他們經歷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難,終於到了拉伯蘭。它們看到了美麗 “鶴之舞” ,周遊了瑞典全國,飽覽了祖國修;秀麗的風光,親歷了祖國的歷史地理、人文掌故,並從他的動物朋友們身上學到了許多東西,逐漸改正了自己淘氣調皮的缺點,培養了勇於舍己,助人為樂的優秀品質。一路上,小動物們都聽聞他的大名,什麼事都找小人兒尼爾斯了。時光悄悄地溜走,轉眼間尼爾斯和阿卡雁群在一起兩年了,由於尼爾斯的心變得善良了,當他重返家鄉時,不僅恢復了原形,而且成了一個機智、勇敢、善良、樂於助人、富有責任感而又勤勞的男孩子。再也不是以前那個淘氣、貪玩、愛捉弄人的尼爾斯了。可他再也找不到阿卡雁群了,再也聽不懂動物的語言了,這神奇快樂的旅行成了他一生中最美好的回憶。
讀了這本書,我體會很深,主人公尼爾斯一開始是個壞孩子,十分令人討厭,可後來卻變得善良勇敢,這其中的原因就是他變小后的經歷。他在這次的經歷中雖然沒有做出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來,可他卻為了救出朋友捨生忘死,為了幫助朋友奮不顧身。他沒變小之前,經常虐待動物,可當他變小之後,深深體會到動物的苦處,也就不再做壞事了。尼爾斯的經歷讓我懂得了許多道理,讓我知道了真正的友誼是什麼,友誼不是一塊口香糖,剛吃進去是甜的,久了就會沒味的;友誼不是吹出來的泡泡,剛吹出來,色彩斑斕、光彩奪目,但不久便爆掉了;真正的友誼是什麼?是可以為朋友勇於舍己、義不容辭的精神,是可以為朋友排憂解難,為朋友着想,為他人付出、樂於助人的品德。讀這本書,我懂得了每個人都要有愛心,有責任心,還要樂於助人,這樣,別人才會喜歡你,也會在你困難的時候幫助你,否則,別人是不會信任你、幫助你的。讀這本書,我感覺自己好像在和一位長者談話。它告訴我,用心照顧一個小生靈,體會到的最美麗的情感不是獲得,而是付出。讀這本書,你不能不想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的道理:尼爾斯是個愛調皮搗蛋的孩子,大家都不喜歡他。然而,在他那調皮搗蛋的後邊,卻藏着一顆滾燙滾燙的、金子般的心——樂於助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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