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上次老虎將驢的喉嚨咬斷,吃了它的肉后,不料卻被驢遠在千里的親人知道了,驢的親人對老虎恨之入骨,但同時也知道老虎是一種兇猛的肉食動物,對付他…。
“只能智取不能強攻”驢的爸爸說。驢的親人紛紛點頭“是呀。是呀。”“可是用什麼辦法智取呢?”突然有驢提出來,現場一片寂靜,不一會,一個清脆的聲音打破了寂靜,原來是驢的弟弟想出來一個辦法,他說:“我們老師說過,遇到這種事情,如果無法解決,要尋求法律的幫助,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聽了他的話大家異口同聲地說:“我們把老虎告上法庭。”口動不如行動,大家都忙活起來,有的去請律師,有的去找證明,有的發信件通知老虎,還有的則忙於找森林中最公正,最有威信的法院……
公元2001,一場以老虎為被告,驢為原告的官司在森林法院開庭審理,主判官是來自遠方的包包大人……
老虎到了法庭,看見驢的親友團,流着口水,差點撲上去,卻被審判官威嚴的聲音嚇了一跳,“據死者家人描述,你在***地,將名叫**的驢殺死,情況可否屬實?”老虎點點頭。“那你與被害者無冤無仇,可否屬實?”老虎實在沒話反駁,點了點頭,“你是否與被害人相識?”“我們素不相識”“那你為何殺他?”“……”既然如此,“本官宣判,老虎因犯故意殺驢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賠償受害者親屬17.8萬卡通幣,如有不服,可以向最高森林法院提起上訴。”老虎一聽是無期徒刑,立馬就急了,第二天托親人向最高級森林法院提起上訴,卻被駁回上訴,不得已,老虎只得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被押進了高牆內,不過好在老虎覺悟高,發誓好好改造,早日從高牆內出來驢子的親人用索賠的17.8萬卡通幣為死者建了一個墓碑,全家驢痛哭流涕
而包包大人所在的法院以公平、公正、無私着稱。流傳至今(卡通界)。
后北屯中心小學六年級:張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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