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的人品問題,自古以來就是權衡一個人是否真正是才,是否擔當得起“才”這個稱謂的原則問題。一個人的才能是一個智慧知識能力的集中表現,一個人沒有相關的“才能”,就不能勝任某一個部門,某一個專業的工作,這是眾所周知的道理。可是,還有一個道理卻和這道理一樣重要,在我國哪怕是一個“才高八斗”的人,他倘若輕視人品的自我修養和塑造,他絕對成不了“才”。人品與人才的關係是一種互動的關係,兩者之間可以相互制約,也可以相互借勢。好人品與好人才對於一個人的事業成功,對於一個人是否為社會所用,有着同樣至關重要的作用。舉個例子吧,我國著名的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是眾人眼熟耳詳的人才,可是他要是沒有幾十年風裡來雨里去,默默無聞搞研究的人品,他能有今天的成功嗎?相比之下,我們現在的某些“人才”,某些以“才子”自居的人,動不動就顯出“我是XX,我怕誰”的生猛模樣;動不動說這個人是阿斗,那個人是阿Q;更有甚者,賭博、嫖妓、酗酒無所不為。試想,這樣的“人才”能不讓人敬而遠之嗎?
新時代的文明,為我們這個世界帶來了許多新的人才標準,而20世紀“個人英雄時代”中那種“一篇文章,揚名天下”,“一種技術吃遍天下”的事也早已成了昨日黃花。網絡的興起,使現代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需求更加依賴群體的力量,在未來的企業和未來的創業者中,越是想成大事者,越要拘小節。況且,一個人的人品,本身就是一種價值,就是支撐“才能”的基礎,沒有了這個價值和基礎,也就不會體現出人才的真正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