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攤前,映入我眼帘的,全是花花綠綠的雜誌,再仔細一看,那封面不堪入目,是那種低級庸俗的書刊。我厭惡地掃了那些書一眼,轉身要走,攤主卻叫住了我:“哎,買一本吧,很好看的。”我自然不理他,他卻仍然在殷勤地叫賣,“你看看,你看看這介紹吧,保你愛看!”我只好又轉過身來,很不情願地伸出手,翻開了一本雜誌的封面“妙齡少女被暗殺,從此引出桃花運”,天哪!我的手像觸到一隻蒼蠅,猛地縮了回來。
旁邊來了幾個小青年,攤主立刻把希望寄托在他們身上,喋喋不休地向他們宣傳起來。
他們嘴裡不三不四地說著,伸出長着骯髒的長指甲的手,翻開了雜誌的封面,“哎,一樣要一本。”其中一個掏出一張10塊錢,扔到了攤主面前,攤主喜笑顏開,點着頭,笑眯眯地把七八本雜誌遞給了他們,這幾個小青年馬上就貪婪的看了起來。又有幾個人買這種雜誌,我轉身離開了這個傳染精神疾病的書攤,買書的興緻已消失得無影無蹤。我心中卻突然明白了一個感到困惑的問題:為什麼這種低級庸俗的雜誌屢禁不止?就是因為有人買呀!賣的人固然可恨,那麼買的人呢?他們有沒有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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