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我首次領到了媽媽發給的“工資”。事情是這樣的:放暑假后,媽媽問我準備怎樣安排時間,我說利用假期一邊看書學習,一邊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媽媽說:如果把家務做好了,給我適當的報酬。
我想家務勞動能鍛煉我的生存能力,培養良好習慣,還能減輕爺爺奶奶的負擔。因此就與媽媽簽了一份勞務合同,內容是:由我負責每天做中餐與晚餐的飯菜;媽媽在月底給我200元工資。如果我一餐沒做,或做的不好,就要被扣除5元;而媽媽拖延下發工資,則延遲一天罰5元。我與媽媽都簽上了名字,爺爺作為公證人也在合同上籤了字。
自從簽訂了合同后,我深感責任重大、任務艱巨,認真做好家務。首先虛心請教奶奶,好快就學會洗米、煮飯、洗菜、炒菜的方法,幾天後煎蛋、煎魚、炒肉和釀豆腐都能應付自如,做到色、香、味俱全,得到大舅、細舅和一些客人的一致好評,都說我做菜有水平、有特色,讓我有些成就感。
今天中午我向媽媽講起已超期支付工資的事情,媽媽便問:那一共要多少錢呢?我說:一共是220元。媽媽拿出200元后,卻找不到20元的零錢,我便馬上說,那20元就當是我得到人生中第一筆工資后,孝敬您的吧!媽媽笑着誇我長大了。
這一筆工資是我人生中靠自己辛勤勞動后得到的,我知道飽含着媽媽的愛和良苦用心。手捧兩張“大團結”內心很激動,這是媽媽對我勞動和付出的肯定,我準備用它購買一雙新鞋,讓它伴隨我走進新的人生歷程,多餘的錢我一定會好好地保管好它,絕不亂花錢,把這些錢都用在刀刃上,買一些需要的學習用具或工具書,讓它為我的中學學習和生活作出貢獻。
今天我領的是媽媽獎勵的工資,感覺真好!我要努力讀書,爭取將來能領國家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