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在內心裡,無數次模擬過那些尚未發生的場景,而我心裡也清楚,那樣的場景,或許以後也不會發生。但是我就是這樣執着,這樣喜歡。
別人嘲笑我為什麼來這裡兼職,我會不動聲色地笑,然後說,你知道這裡不好,我也知道。但我至少來嘗試一下,而你不敢。
我知道,這樣類似於英雄一般的言論,向來只是存在於瑪麗蘇偶像劇中,當我們真的發生在現實中,這些顯得多麼矯情。
哪怕是你有道理,也顯得沒理。
甚至有的時候,我也會懷疑,他們寫的那些東西,到底是不是自己喜歡的,我們用了絕大多數時間來看電視劇,聽音樂,而我們真的喜歡的,到底又是什麼呢。
不是說,所有人都能夠有時間回家看看,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肆無忌憚地和陌生人聊聊天,因為他們知道,這一切都是吸引人的。
包括燈紅酒綠,人世繁華。
我們也曾經無比喜歡那樣的人生,哪怕是青春期里的叛逆,還是整個人生的放誕不羈,這些似乎都是可圈可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