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整個學生時代,自己是喜歡看書的,尤其是喜歡看那些課外書,看那些與學習無關的書,尤其是那些言情小說,或者福爾摩斯探案集之類的推理小說!
但是現在總覺得看書讓自己提不起興緻,一本狼圖騰也只是每天晚上陪孩子做作業的時候翻上幾頁,沒有像學生時代那樣,一晚上看不完一本書是不會睡覺的那種執着!
大概真的是每個人都在改變,包括自己喜歡的一些東西也都在改變!有的時候想一下,還挺懷念那個特別喜歡看書的自己的!那一段時光里,雖然自己的學業沒有取得很大的成績,但是作為一名學生,對書有着一種偏執的愛好,也算是沒有辜負那一段青春時光!
只是後來,好像對書再也沒有了興趣。只不過自己的手機里一直留有一本電子書,使自己一直感覺百看不厭的,甚至有一段時間感覺心情不好的時候,或者是特別失落的時候,就會翻出來看看!
這本書的書名叫晨曦,是大家所說的耽美小說,故事中不是男女主角,而是兩個男主角在一起的故事!雖然也是從學生時代寫起,但是故事中那種在生活中細水長流的感覺,真的挺好的!
也許好多人一提起耽美小說,就感覺特別的排斥,但是自己卻迷上了這本書,現在想一下,讓自己喜歡的理由,其實跟所謂的耽美沒關係,只是覺得很少有人能夠把生活中的這種細水長流寫得如此的真切,寫得如此動人!
再加上兩個主人公之間的感情,不像一般小說那樣,就是轟轟烈烈的,只是把所有的感情滲透在生活的細節中,讓人在看小說的時候,總能夠想到生活的真實代入感,特彆強!
如果說現在還有一本百看不厭的小說的話,那麼就是自己喜歡的這本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