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上有許許多多不務正業的人,他們不去找一份正當的工作,而是去做一些偷雞摸狗的事情,比如----"小偷"
為什麼我那麼說呢?因為我也遭到了小偷的毒手,我也身受其害……
前幾天我們班連續發生了幾宗偷竊案,我們班的四個同學連續被偷了手機。我們一致認為是由兩個人經手的,而這兩個人是誰呢,就是--小民,小恆。為什麼這麼說呢?
有一次,我們班的小鋒和小民一起回家,走到半路,小民對小鋒說:“你在這裡等等我,我去手機店拿一下東西。”
小鋒:“我陪你一起去吧。”
小民說“不用,你還是在這裡等我吧。”
無奈,小鋒只好在原地等小民。
當小鋒想回頭看看小民回來了沒有,就看見小民拿着一個手機邊走路邊擺弄。而那部手機貌似我們班四個同學中的其中一個被偷的手機。還有一次,小鋒在座位上看見小民又拿着那部手機在擺弄。經過確認,那部手機確實是我們班四個同學中的其中一個被偷的手機。而且後來還有很多人看見小民在擺弄那部手機。最後有人問小民是不是他拿了那部手機。他不認,還言之有理的說沒有。連當事人都問他是不是拿了手機,如果拿了就還出來,大家當什麼事都沒有,大家還是同學,可是小民還是不認。
可是當小鋒問他的時候,他卻默認了。
小鋒問他:“那你打算怎樣,把手機還回去?”可小民卻又說不是他拿。
小鋒說:“你有什麼理由可以證明不是你拿的,有那麼多人看見你那着那部手機,還有,上次你去手機店拿的手機,你以為我沒看見,其實大家都知道是你,只是沒說穿而已,因為大家還當你是同學,所以才沒說穿。不然,你現在不是在學校,而是在勞改所,你知道嗎?說!手機還不還回去?”小民點點頭。
“那你準備什麼時候還?”
“我改天會親自當面給他.”
“那好。我相信你。”
過了幾天就聽說小民把手機還了回去。
我們在議論“那小子還算有良心”但是他在我們心目中的形象已經毀滅。大家在一起當同學都差不多三年了,這怎麼下得了手啊,怎麼忍心……
還有小恆,想知道怎麼懷疑他的嗎?他是一個一天不打籃球不舒服的人,可前幾天被偷手機的時候,他卻連續一個星期沒出去打籃球,留在教室里,而且我們看見當有他人在議論被偷手機這件事的時候,他卻假裝走過去來偷聽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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