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你一張紙,和一把火。作為平常人的我們能做點什麼呢?對。點燃它。
烈火永遠是張揚跋扈的熾熱分子。白紙永遠是安穩普通的“良民”。當相悖的兩件事物碰撞之時。會發生劇烈,發光發熱的化學反應——燃燒。
讓我們在這個時候賦予他們靈魂,讓我們瘋狂地想像。它們短暫而精彩的一生。
假設一:當紙為巨型畫卷之時。
烈火受人指使。散發著渾身的熾熱。奸笑又暗自竊喜紙張的巨大——它又將經歷一場狂熱的生命。
可白紙是無可奈何的,只能流着我們看不見的淚。
“呼——”它們燃燒了,它們在劇烈火光中撕咬,火星露着它猙獰不面孔,把畫卷卡在懷中,餓狼般吞噬,從中也蒼雜着畫卷是撕心裂肺的哭喊,以及滿天它的眼淚——我們眼中所見到的紙灰。
只是,張狂和悲哀同時消失了。烈火因為缺少可燃物,燒完就熄了。白紙更是不用說了。它們都消失在那一縷縷萬分糾結的青煙里,那青煙似乎真的幻化出兩張嘴臉。
它們不後悔,那一瞬間,烈火笑得張狂,紙卷哭得凄涼,它們都有難忘的一生。
假設二:當火為點點火星時。
我們可以想像,彼時的火與紙上了天,過了橋,喝了孟婆湯。
當它們再次相遇,紙也不再記得火,不知到眼前的小火星就是彼時將自己撕咬成灰燼的餓狼。
天意弄人,火星拜倒與白紙的純凈無瑕,白紙傾心與火星的滿腔熾熱。
一觸而永生。
火星立馬分散成了一個火漣漪,蠶食着紙張,肆意的環抱,醉迷與它們的零距離。
紙張不再是如它的前世般慘痛的叫寰,它也沉浸與類似自虐般的快感中,如癮君子一般,在慢性自殺中尋找生的感覺。
它們還是完了。
與前世一樣的結局,且與前世一樣的觀念:不後悔,因為有精彩難忘的一生。
或許有人會不屑,會鄙夷它們的一切做法和經過。只是我卻欣賞,而且我相信我擁有的你或你們也是這樣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