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什麼!音樂考試竟然……竟然……要考樂器!Oh!MyGod!我那副簡直比哭還難看的表情,不禁令人萬分同情。雖然我學過電子琴,但那是受人所迫,心不甘情不願地去學的。與媽媽談了整整半年,終於同意了讓我放棄它,現在要我重新揀起來,真是比登天還難!因為那已經是幾千萬年前的事了,而且我只會這一種樂器,還佔了整整十分,要是期末考試有一個科目下了90分,媽媽的臉一定會比包公還黑!上帝,我該怎麼辦呀?我一臉沮喪地回到家裡,朝着那讓我怨氣衝天的電子琴瞥了一眼,它早就變成了我的雜貨架了,害得我滿頭大汗。又找了半天,兩本破爛不堪的琴譜被我翻了出來,我決定練練巴赫的《小步舞曲》,這是我最熟的。我對着電子琴,手指像個機器人,沒有絲毫靈活性,只有機械,還夾帶一點“暴力”。可憐《小步舞曲》本應該是歡樂的、充滿喜慶氣氛的,可在我的“暴力”下,生硬極了,唉……媽媽終於下班回來了,看見我居然在練琴,我寧願媽媽說:“沒事找事,練什麼琴,快給我去做作業!!!”哪怕這是我最討厭的。可事非所願媽媽說的是:“咦,你怎麼練起琴來啦,想起來了吧?好好練,練完再去做作業啊!”練完……不會吧……很美的一首樂曲,就這樣被我糟蹋了。唉,真是“無奈又得練琴,心思不知飛路。無法不彈琴,卻又生硬指澀。無奈,無奈,為了考試將就。”(改編自《如夢令》)真是無可奈何的痛苦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