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愛之物需適度待之。
曾有一則新聞說到,某一位中學生追星者,因為多度追星,做出了極端的舉動,因為看不到自己喜歡的明星演唱會,感到極度鬱悶,對生活失去希望,埋怨自己父母,試圖自殺。看見,沒有適度的喜歡,是多麼令人恐懼。喜歡明星沒有錯,他可以是你的信仰,是你奮鬥的動力,但過度的追求,過度的沉迷,就會釀成悲劇,如果適度的去喜歡,她或許不會做出如今的荒唐之舉。
喜歡,不一定要得到。命里有時終須有,命里無時莫強求,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終究也會失去。《白兔與月亮》的故事恐怕大家都很熟悉了,白兔喜歡月亮,月亮的陰陽圓缺在白兔的眼裡是那般的別有風味,後來,玉帝決定把月亮送給白兔,白兔因此發生了天翻地覆之變化,她擔心月亮的陰晴圓缺,時常患得患失。最後,她斷然把月亮還給玉帝。在喜歡之下,在擁有與放棄之間,毅然選擇了放棄,選擇了分享。
我們呢,因為喜歡看電視,喜歡玩遊戲,周末時間就此荒廢,作業置之不理,學業拋於腦後,沒有適度待之,也因此與他人拉了一大距離,迷失方向。所以,喜歡之物未必要瞬間擁有,喜歡看電視,玩遊戲也需適度,適度的娛樂可以助我們減壓,調整情緒,過度則為沉迷,這會給我們帶了傷害,甚至摧毀前程。
所以,適度待之則為喜愛最大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