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10月16日晚上10點零6分,要問我怎麼會知道怎麼準確,請聽我慢慢道來。這次事件比竇娥還冤。
威,去小便去不?
我……我不想去。
去吧,就在陽台上。
好吧。
就這樣我和另外兩個同學就去陽台上小便(有便桶,別的宿舍都放在屋裡,我們宿舍里放在了陽台上。)我們正在……的時候,突然陽台後面來了一大“幫”老師,其中還有女老師,我們三個有意識的蹲了下來,我們三個異口同聲的說“千萬不能被看到”,剛巧,在宿舍門口來了兩個老師,拿着手電照我們,我們就站了起來,老師說:“你們三個幹什麼那?出來出來。”我說:“我們在小便”。老師說:“什麼啊,你們是去上“網吧”吧。我們說:“不是這樣的真的是在“解手”。“出來,出來”。我們就走出來了,進了辦公室。
進去后我們並列站好。“到底想幹什麼去。”老師用嚴厲的語氣說。“老師我們真的是去解手”那個同學怯生生的說道。好像快嚇哭了似的。
“再問你們一遍,到底想幹什麼去”
“我們的真的是去……”還沒等說完,老師就打斷了我們的話。
“不用說了,你們在幾班?”
“我們倆在一班”
“我在三班”小華像是再跟“惡魔”說話似的。
“明天扣你們班的分,回宿舍睡覺去吧”
我們三個匆匆回了宿舍,後面像是有個“可惡”的人似的。到了明天,我們三個通報批評了,全校都知道了,真是丟人啊。當然我的班主任知道了這件事情,不但扣了我在班級5分而且還打的我雙眼“冒金星”。非得說我們要去上網。哎,自認倒霉吧!本人在此特說明那天晚上我絕對沒想去上網。同學們,我是不是比竇娥還冤啊?
在此,特別忠告同學們,晚上千萬不要去小便啊!即使一點要去也要徵得老師的同意去廁所,否則後悔莫及啊!
初三: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