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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我為歌狂》有感

白雲飄飄作文網 字數:900字

  事在人為

  ——讀《我為歌狂》有感

  高一(3)班翟軼奇

  在欣賞了《我為歌狂》一書後,我有很多的感想。本書寫了南華高中的學生在創立一個樂隊的過程中受到了很多的挫折,但他們不放棄,憑着對音樂的熱愛和頑強的毅力走過一個又一個里程碑,體現了他們永不放棄的信念。這種堅韌不拔的精神很值得我們學習,同時也體現了事在人為的道理。

  “成事在天”很早以前就被許多人信為真理,因而當他們遇到挫折時就會感嘆自己命運不好,甚至詛咒“上帝”。

  如果相信“成事在天”,那就等於承認人的一切都是被“上帝”安排好了的,那麼人從出生開始,他一生所要走的路也就不可更改了。既然這樣,“上帝”為何還要賦予人能思考的智慧頭腦和能創造的靈活雙手呢?這豈不是自相矛盾了嗎?如此,“上帝”,未免太玄虛了。那麼,信奉“成事在天”,感嘆命運不好,不正是自欺欺人嗎?

  成事既不在“天”,也不在“地”,那究竟靠的是什麼呢?古蘇格蘭有位國王曾經帶領自己的部下反抗外族侵略,歷經六次失敗后,幾乎絕望了。但當他看到一隻蜘蛛在六次失敗后第七次終於結網成功后,得到啟發,振作起來,在第七次戰鬥中,趕跑敵人,收復了家園。這雖然是個傳說,卻個我們深刻的啟示。如果那位國王信天命,那麼在這多次失敗后,必定認為自己命中注定不能勝利。因為他沒有喪失信心,他不想聽從命運的安排,敢於把命運發來的險球扣回去;他不相信自己就是平庸,試着把自己投入到鑄就輝煌的驚心動魄中去。把不滿表達成上進,把委屈升華成不屈,把失意改寫成冷峻,認定只有經過頑強鬥爭才能勝利,結果終於勝利了。

  這不正告訴我們:事在人為,只有自己,才是命運的真正主宰嗎?要想“成事“,必須靠自己的努力和奮鬥,等着“上帝”施恩,將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事在人為”包含兩層含義。首先,無論在順利時還是困難時,都要對自己充滿信心,否則就談不上“為”;其次,就是要“為”,要實幹,既不能空談不做,也不能浮誇,要一步一個腳印地干。自然,不付出些代價是不行的。

  因此,當我們在遇到挫折時要堅信着:暮色里的地既然能用荊棘築成,那麼晨靄的路也必能以鮮花鋪就。就如人生的小舟,不會永遠被暴風雨摧殘。我們要握緊自己的拳頭,邁開自己的雙腳,用自己的力量去拼搏奮鬥,永遠告誡自己:事在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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