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寫下本文的題目便後悔了。為什麼呢?因為這似乎有些名過其實,我並非愛的發狂,但也算是熱衷,我並非喜歡在大家面前賣弄喉嚨(主要是本人五音不全),但也時時聽歌,甚至到了做作業也需要聽歌的地步,不然的話,大腦無法激活,做題思路也會常常短路。
身為一個忠實的聽眾,收集歌星們的專輯是必然的,JJ,Jay,will,S。H。E的我無不喜歡,JJ的《江南》、《編號89757》、《曹操》皆是我囊中之物,Jay的系列專輯都是我的掌上明珠,will的《高手》與S。H。E的《不想長大》更是我的最愛……
我喜歡歌,並不是它是一首流行歌曲,而是喜歡它的那種律動感,有了它的存在,我的生活中充滿了節奏,充滿了精彩,做起事隨着這些節奏更是有條不紊,即使偶爾havesomeproblems,沒關係,權當它是一段變奏,接下來會更有激情。在家中,我走起路也會隨着節奏蹦跳起來,驚地媽媽叫起來:“都這麼胖了,你跳起來,不怕把這幢樓震塌了?!”“……”
我喜歡歌,並不是它是一首流行歌曲,而是喜歡它的美妙的聲音。音樂的魅力所在便是它的聲音。有了它的存在,我的生活永遠都是快樂的,媽媽常說:“笑笑笑,吃飽笑葯了!”而所謂的“笑葯”就是一陣陣樂聲,無論在什麼時候,聽到音樂我便高興,被媽媽訓后;考試考砸后,只要聽音樂,我便得到了無比的快樂。
因為音樂,一杯過夜的廉價咖啡也變得香甜;因為音樂,躁熱的夏夜也變得舒適;因為音樂,我不得不愛我的生活;因為音樂,哪怕到一千年以後也不再寂寞。總之,音樂就是我的生命,有了它,我的生活才會五彩繽紛,多姿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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