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免不了要遭受苦難。所謂苦難,是指那種造成了巨大痛苦的事件和境遇。它包括個人不可抗拒的天災人禍,例如遭遇亂世或災荒,患危及生命的重病乃至絕症,摯愛的親人死亡,也包括個人在社會生活中的重大挫折,例如失戀、婚姻破裂、事業失敗。有些人即使在這兩方面運氣都好,未嘗吃大苦,卻也無法避免那個一切人遲早要承受的苦難——死亡。因此,如何面對苦難,便是擺在每個人面前的重大人生課題。
人們往往把苦難看做人生中純粹消極的、應該完全否定的東西。當然,苦難不同於主動的冒險,冒險有一種挑戰的快感,而我們忍受苦難總是迫不得已的。但是,作為人生的消極面的苦難,它在人生中的意義總是完全消極的嗎?
苦難與幸福是相反的東西,但它們有一個共同之處,就是都直接和靈魂有關,並且都牽涉到對生命意義的評價。在通常情況下,我們的靈魂是沉睡着的,一旦我們感到幸福或遭到苦難時,它便醒來了。如果說幸福是靈魂的巨大愉悅,這愉悅源自對生命的美好意義的強烈感受,那麼,苦難之為苦難,正在於它撼動了生命的根基,打擊了人對生命意義的信心,因而使靈魂陷入了巨大痛苦。生命意義僅是靈魂的對象,對它無論是肯定還是懷疑、否定,只要是真切的,就必定是靈魂在出場。外部的事件再悲慘,如果它沒有震撼靈魂,不成為一個精神事件,就稱不上是苦難。一種東西能夠把靈魂震醒,使之處於雖然痛苦卻富有生機的緊張狀態,應當說必具有某種精神價值。
多數時候,我們是生活在外部世界上。我們忙於瑣碎的日常生活,忙於工作、交際和娛樂,難得有時間想一想自己,也難得有時間想一想人生。可是,當我們遭到厄運時,我們忙碌的身子停了下來。厄運打斷了我們所習慣的生活,同時也提供了一個機會,迫使我們與外界事物拉開了一個距離,回到了自己。只要我們善於利用這個機會,肯于思考,就會對人生獲得一種新眼光。古羅馬哲學家認為逆境啟迪智慧,佛教把對苦難的認識看做覺悟的起點,都自有其深刻之處。人生固有悲劇的一面,對之視而不見未免膚淺。當然,我們要注意不因此而看破紅塵。我相信,一個歷盡坎坷而仍然熱愛人生的人,他胸中一定藏着許多從痛苦中提煉的珍寶。
苦難不僅提高我們的認識,而且也提高我們的人格。苦難是人格的試金石,面對苦難的態度最能表明一個人是否具有內在的尊嚴。譬如失戀,只要失戀者真心愛那個棄他而去的人,他就不可能不感到極大的痛苦。但是,同為失戀,有的人因此自暴自棄,委靡不振,有的人為之反目為仇,甚至行兇報復,有的人則懷着自尊和對他人感情的尊重,默默地忍受痛苦,其間便有人格上的巨大差異。當然,每個人的人格並非一成不變的,他對痛苦的態度本身也在鑄造着他的人格。不論遭受怎樣的苦難,只要他始終警覺着他擁有採取何種態度的自由,並勉勵自己以一種堅忍高貴的態度承受苦難,他就比任何時候都更加有效地提高着自己的人格。
凡苦難都具有不可挽回的性質。不過,在多數情況下,這只是指不可挽回地喪失了某種重要的價值,但同時人生中畢竟還存在着別的一些價值,它們鼓舞着受苦者承受眼前的苦難。譬如說,一個失戀者即使已經對愛情根本失望,他仍然會為了事業或為了愛他的親人活下去。但是,世上有一種苦難,不但本身不可挽回,而且意味着其餘一切價值的毀滅,因而不可能從別的方面汲取承受它的勇氣。在這種絕望的境遇中,如果說承受苦難仍有意義,那麼,這意義幾乎唯一地就在於承受苦難的方式本身了。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有一個名叫弗蘭克的人被關進了奧斯維辛集中營。凡是被關進這個集中營的人幾乎沒有活着出來的希望,等待着他們的是毒氣室和焚屍爐。弗蘭克的父母、妻子、哥哥確實都遭到了這種厄運。但弗蘭克極其偶然地活了下來,他寫了一本非常感人的書講他在集中營里的經歷和思考。在幾乎必死的前景下,他之所以沒有被集中營里非人的苦難摧毀,正是因為他從承受苦難的方式中找到了生活的意義。他說得好:以保持尊嚴的方式承受苦難,這是一項實實在在的內在成就,因為它證明了人在任何時候都擁有不可剝奪的精神自由。事實上,我們每個人都終歸要面對一種沒有任何前途的苦難,那就是死亡,而以保持尊嚴的方式承受死亡的確是我們精神生活的最後一項偉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