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中國給全世界奉獻了一場無懈可擊的奧運會,有人說,那是一次不可超越的偉大奧林匹克盛會。可倫敦卻信誓旦旦的承諾:12年,我們將更上一層樓,帶給世界驚喜。
它真的做到了,卻和承諾的驚喜背道而馳。
它欠中國一個承諾,一個公平的承諾。
——題記
如果說,打破記錄就一定要被質疑服藥。
如果說,策略性的輸掉比賽就要被禁賽。
如果說,並列時就要無理由的趨於落後。
如果說,裁判的失誤也由不得選手申訴。
如果說這一切是那樣理所應當,那麼,倫敦確實帶給中國的已不是“驚喜”,而是種種的震驚;是一種超越奧林匹克精神的震驚;是讓所有人開始質疑奧運,質疑規則的震驚。
葉詩文的成功,只與勤勞有關,無捷徑可言。
16歲的她,開啟了中國游泳史的新篇章。她的前面,是開闊歷史的孫楊,劉子歌;而她的身後,是飛速成長的中國游泳新生代。
當西方媒體如小丑一般的叫囂着“中國選手服用違禁藥物”后,又峰迴路轉的稱讚“葉詩文用自己的勤奮成為了中國的驕傲”。如此天壤之別的言論,我們早已是習以為常。可這一次,站在風口浪尖的是葉詩文,一個16歲的年輕運動員,她代表的不是自己,而是一個國家。
西方媒體含沙射影地在抨擊中國,這是不言而喻的事實。他們質疑的,已不再是破紀錄本身,而是質疑的一個國家。葉詩文可以站出來斬釘截鐵的說:我沒有。那我們的國家,我們數億的國人,亦可以堅定的說:我們沒有。
既然有那樣多的運動員都在破紀錄,倫敦,你為何要去質疑葉詩文。
倫敦,你欠中國一個公平的承諾。
一出鬧劇,或者說是一次錯誤,卻被組委會不了了之。
沒有任何一個國人會欣然接受這樣的結果。孫楊沒有輸,朴泰桓也沒有輸,中國沒有錯,韓國亦沒有錯。錯的是奧組委,錯的是一種無視規則的規則。
組委會毫無理由的將韓國國旗懸挂於中國國旗之上,而並未選擇並排懸挂,這樣的舉動,傷害的不僅僅是與朴泰桓一同觸壁的孫楊,更是站在孫楊背後的中國游泳團隊,是支持中國游泳世界的數億國人。
如此,西方媒體卻沒有大肆渲染。可是,倘若將中國國旗懸挂於韓國國旗之上,西方媒體是否真的會有“中國何功之有?”的評論,我想這是顯而易見的。我們是崇尚道德和規則的民族,自然,這種無視規則的態度,一定會遭到億萬中國人的譴責。
倫敦,你欠中國一個公平的承諾。
一舉震驚世界,兩破世界記錄,呂小軍如願站在了世界舉重的最高領獎台。
可即便如此,光耀之下也難以掩蓋倫敦奧組委的有失公允。呂小軍破世界記錄的177公斤試舉,竟然在裁判組的錯誤計時下泡湯。身為國際級的裁判,竟然將呂小軍和陸浩傑的名字搞錯,讓這位奧運冠軍沒能開創更為輝煌的篇章。
我們常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可裁判組卻是知錯不改毅然決然。我們不知道,這樣的裁決是否符合奧運會公平競爭的原則,但我們清楚一點,正是奧組委裁判組的無知,扼殺了一個新的世界記錄,扼殺了倫敦奧運會殘存在國人心中的那一絲公平。
倫敦,你欠中國一個公平的承諾。
裁判可以錯,制度可以錯,奧組委可以錯,只有運動員不可以錯。
我們真的不知道中國的這對女雙組合做錯了什麼。消極比賽?輕視奧運?有違運動精神?那麼,我們真的對之前不公平懸挂國旗,無理由申討葉詩文,不按規矩的拒絕呂小軍申訴有了諸多不解,難道這些事情就符合運動精神,是在奧運光芒下應運而生的必然?
我想說的是,於洋和王曉理沒有錯,唯一欠缺的是一種演技。他們沒有像打假球,放棄比賽的那些選手一樣表演的恰到好處。她們會說:賽程讓我們很累,而組委會會反駁:大家都很累,這不是理由。她們會說:我們要為了爭奪金牌而有所捨棄。而組委會會反駁:這是有違奧運精神的。
我們真的不知道,在奧運會這個根本不是過程第一,結果第二的比賽中,除了站在最高領獎台,除了看着自己國家的國旗高高掛起外,會有誰在乎過程。一個比賽中拼勁全力卻落敗的選手,媒體只會輕描淡寫的告訴我們,他們離開了奧運賽場。奪得金牌固然可賀,但只要站在奧運的賽場上,都是可喜的。
劉翔是中國驕傲,難道史冬鵬不是我們的驕傲么?
李娜是中國驕傲,難道鄭潔晏紫不是我們的驕傲么?
中國的跳水,舉重,羽毛球,乒乓球之所以馳騁於世界賽場,靠的不是一兩個人,一兩個團隊。靠的是一代代人,是整個國家的擇優和培養。所以,哪怕於洋選擇了退役,王曉理遺憾告別賽場,她們飽受抨擊。但是她們依然是中國羽毛球隊的英雄。
她們若不是想為中國穩拿一塊金牌,又何必如此呢?
倫敦,你欠中國一個公平的承諾。
倫敦,這一次你對於中國欠下了太多四年前的承諾,你刺痛的不是一兩名運動員,而是數億的中國人。你甚至讓那些從08年北京奧運會後苦苦期盼4年的世界人民大跌眼鏡。我們根本不知道,你四年前信誓旦旦的許下的種種承諾,在如今一一落空的情況下,你用何去搪塞眾人,你究竟有何良藥去治療帶給中國體育界乃至全中國的傷痛。
當葉詩文回應:我沒有;孫楊質疑:為什麼;呂小軍反駁:不公平;於洋,王曉理不解:憑什麼。當一出出鬧劇接連上演,當倫敦奧組委已經無力收拾殘局的時候。
可能,倫敦奧運會就這樣結束了。
只是,留給了世界一個疑問:倫敦四年前許下的承諾,為何沒有兌現?
初二:汪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