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雖然看過幾遍,說來慚愧,只有剛發下來時我主動地、認真地學習了一遍,以後都是為了一些教研活動,才不得不重溫相關的內容,最近又是因為類似的原因,再次研讀新課標。每次閱讀新課標,都會有一些新的收穫,新的體驗,都會讓我重新審視自己的教學,同時也為平時的一些構思找到了理論依據,它用精鍊的語言闡述着教育的真諦!每次匆忙學習的時候,我都暗下決心:等空閑時要好好地學習新課標!卻總沒有好好地尋找“空閑時間”,不得不感謝一次次的教研活動,壓着我一次次地耐心苦讀。
在這一次的課標學習中,有這樣幾段文字讓我深受啟發:
一、學段目標是本學段結束時學生應達到的目標,應允許一部分學生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隨着知識與技能的積累逐步達到。……並不是在學完相應的內容后所有學生都應馬上達到,而是在本學段結束時應達到的目標,評價時應注意把握尺度。
九年義務教育時間具體劃分為三個學段:第一學段(1至3年級)、第二學段(4至6年級)、第三學段(7至9年級)。也就是說,課標有關每個學段的課程目標是針對整個學段的總體要求,在新授課上,甚至單元學習結束時,有部分學生可能達不到標準要求,這是正常的,作為教師和家長要有一定的心理準備,不能過於急躁,更不能因為學生的作業錯誤和測試成績不理想,對學生失去耐心和信心,應當允許部分學生放慢步伐,逐步達標。
二、《標準》所列出的目標是全體學生都應達到的基本要求,教材編寫必須明確這些基本要求,不要任意拔高,以確保基本要求的實現。另一方面,由於各地區、各學校以及學生個人之間存在着差異,教材編寫應體現一定的彈性,以滿足學生的不同學習要求,使全體學生都能達到相應的發展。……就同一問題情境提出不同層次的問題或開放性問題,使不同的學生得到不同的發展。教材還可以設置一些選學內容或閱讀材料,滲透一些重要的數學思想和方法,為學有餘力的學生提供更大的學習和發展的空間。
對於這段話,我的理解是,課標的要求只是學生學習需要達到的基本要求,或者說最低要求,是學習目標的“底線”,而不是“上限”!教師教學時,在保證每個學生達標的前提下,應該根據孩子的具體情況,適當的拓展延伸。當然這裡“拓展延伸”的不僅僅指知識的深度,更要考慮到知識的廣度。
三、對學生數學學習的評價,既要關注學生知識和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更要關注他們情感與態度的形成和發展;既要關注學生數學學習的結果,更要關注他們在學習過程中的變化和發展。評價的手段和形式應多樣化,應以過程評價為主。…。。(要努力培養學生)對周圍環境中與數學有關的某些事物具有好奇心,能夠主動參與教師組織的數學活動……能積極克服數學活動中遇到的困難……相信自己在學習中可以取得不斷的進步……通過觀察、操作、歸納、類比、推斷等數學活動,體驗數學問題的探索性和挑戰性,感受數學思考過程的條理性和數學結論的確定性。
所謂“應試教育”,顧名思義,也就是為考試服務的教育。在這種教育的大前提下,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是試卷上的分數。因此,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流行着這樣一句話:“考、考、考,老師的法寶;分、分、分,學生的命根!”。隨着新課改的不斷深入,人們的觀念在不斷的轉變,可是在很多教師和家長的心中或者說潛意識裡,書面測試的成績仍然是評價學生學習情況的唯一尺碼。其實,我說話的時候根本沒想到單元測試,而是因為這個孩子一段時間以來,在課堂上聽課認真,積極思考,思維敏捷,學習熱情非常高,而且在我看來,這比一次測試的成績更重要,有了正確的、良好的學習過程,才能有好的學習成績。
當然書面測試的成績是評價學生的一種重要方式,從卷面可以直接看到學生知識技能的掌握情況,但這不能作為對學生全面的評價,一個考滿分的學生不一定就是一個非常優秀學生,一個考90分的學生同樣可以是一個非常優秀的學生,學生的某些方面是無法用一張試捲來考核的。一個對知識充滿了好奇,對數學充滿了興趣,勇於克服困難,敢於接受挑戰的學生,一個善於觀察,積極思考,主動與小夥伴合作交流,有一定的解決問題的成功體驗和數學活動經驗的學生,才是一個有後勁,有潛力的優秀人才。
最後,還有一點就是,我們小學教師學習新課標時,不能僅僅“光顧”第一學段和第二學段的相關內容,忽略了第三學段的相關內容。第三學段是學生小學畢業后即將要進入的學段,與前兩個學段的學習有很大的關聯,從某種程度上來講,第一和第二學段的教學是為第三學段的學習作好準備,了解學生第三學段的學習目標,對我們來說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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