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印象中,永遠也不能將這件事摸去,因為他們教會了我怎麼去辨別人的真善美。那是在我小時候,我家鄰居家有兩個兒子,大的叫劉淚,小的叫劉星雨。劉淚張得眉清目秀,還有一雙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他最突出的特點是愛做些偷雞摸狗的事,愛說謊,愛用花言巧語來遮掩自己的過錯。討得鄉里鄉親都十分喜歡他。而他的弟弟劉星雨卻和他大不相同,可謂是天壤之別,他平時沉默寡言,做事總是獨來獨往。在我的記憶中確從沒有見過他笑。在家中,父母將他當做“傭人”;在街上,人們將他當做談論的話題:在學校,夥伴將他當做“醜小鴨”。這一切一切沒有使他失去生的信念,努力學習,忍受各種“侮辱”,反而,將這種嘲笑與歧視化為奮鬥的動力。
十年以後,“黃天不負有心人”劉星雨被重點大學錄取了,后經過幾年的分配到省級人民法院任審判官。可謂是,命運的弄人。劉淚由於從小就愛做些偷雞摸狗的事,還有謊言得以彌補,不幸地是長大后,他竟和幾個社會青年去合作搶銀行,后被逮捕,審判他的法院就是他的弟弟-----劉星雨。而他的弟弟從小正直、秉公執法。他的哥哥被判死刑。在行刑前,他大聲地喊道:“我的父母和鄉親們,我恨你們,曾經我做錯事為什麼還表揚我呢?這是為什麼?”隨着一聲響聲,他的生命結束在“謊言之橋”。結束在無盡的懊悔、自責與痛苦中。
正是這件觸目驚心的事,讓我明白了誠實在人生中的重要性。有時它可以成就一個人,有時卻能毀滅一個人。希望讀過文章的你們也有所感悟。美到底是什麼呢?這也是我寫此文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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