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身養性時,聽了于丹的講座,其中有一段提到了“掠奪式”的愛。相信很多人聽到過這個詞,可是其中含義大家卻無意去深入探究。簡單地說,這種愛,就是將自以為是的愛強加於別人的身上,不管別人是否需要。
有一對夫妻,男人精明獨立,女人嬌小溫柔。女人總會在生活中無微不至地照顧着男人,她認為在生活細節上對男人的照顧是男人需要的。可是男人個性很獨立,時而會覺得女人做的事情很多餘,他想要得到的,是思想上的理解與支持。女人希望男人也會像她一樣細緻地照顧她,可是男人卻認為只要賺很多的錢為心愛的她買好看的衣服,給她吃最好的才是愛。於是,矛盾接踵而來,女人覺得自己這麼辛苦為什麼得不到男人的理解,同樣,男人也覺得沒有辦法和女人溝通,最終兩人走到了盡頭。當朋友問及彼此分手的原因時,他們都有同樣的一句話:我們很相愛,但是——他(她)給我的愛,不是我想要的。
愛一個人,就要了解他的所需,而不是想當然地認為“這樣做”或“那樣做”就是愛他。這種掠奪式地愛,於對方無用,反而無形之中給了對方壓力,只是累自己,讓自己心裡不平衡。這種所謂的“愛”,像一把雙刃劍,在別人無法“消受”這份愛的同時,最終也讓自己很受傷。有一句話說得真好:愛是理解。理解對方的想法,才能知道怎樣做是對愛的人好,才清楚怎樣愛他才讓他幸福。如果再愛一個人,就算為其付出所有,卻不是他所需要的,那樣,只會適得其反。所以才有那句話,“付出不一定有回報”,對方沒有得到真正的愛,自己又怎麼能得到回應呢?設身處地站在對方的角度去想問題,而不是盲目地愛,才是明智的愛。
不但是夫妻之間,其實父母與子女也存在着這種“掠奪式”的愛。從孩子呱呱墜地開始,父母們已經開始左右孩子的人生,將自己的個人意願和人生經驗強加於孩子的身上,甚至是面臨人生的重大選擇也過多地干預。很多時候,家長在為孩子選擇專業或是工作時,只考慮到其如何有前途,卻往往忽略了孩子們真正擅長的,也許社會裡多了一個普通的商務職員,卻永遠缺失了一位優秀的藝術家。父母認為這就是愛,他們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孩子,可是卻得不到孩子的理解。其實如果他們真正地了解孩子所想,真正明白孩子需要什麼,才是理智的愛。
想一想自己的生活里,有多少這樣“掠奪式”的愛呢?在得到這種愛的同時,我們是不是也給了別人這樣的愛?我們在給予別人愛的時候,不但要“將愛進行到底”,同時更要講求方式,愛需要智慧,愛得恰當最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