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軍可能頤養天年
傅伯勇
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這一判處,似乎對於他而言,幾乎是終極一生。其實,並非如此,他還可能頤養天年。
何以見得?
我們首先看他將要服刑的期限。根據刑法第五十條規定,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緩期執行期間,本身就像“籠中鳥”,發生故意犯罪的機率微乎其微,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講,中國的死緩在實質上已經不屬於死刑。兩年之後,一般的執行結果,往往都是改為無期徒刑。刑法還規定,除累犯和暴力犯罪,“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也就明白無誤地告訴大家,無期徒刑是可以減刑到十三年的。根據劉志軍這樣的高官的人脈,這樣的“減法”易如反掌。換言之,加上執行期2年,及無期改有期2年,劉志軍的刑期大不了就是16.5年。如果再加上假釋、保外就醫等各種“出獄”的機會,他還能服刑滿16.5年嗎?劉志軍現年60歲,已經服刑2年余,就算服刑16.5年,到時候才最多74.5歲,中國人的平均歲數是74歲,但是很多人現在都在80歲以上,更何況一直保養良好的這類高官?所以,劉志軍如果不出意外,出獄后還可以生活至少5.5年。
我們再看他的財產。劉志軍共有多少財產?據媒體報道,房屋:374套;錢財:超過8億元人民幣,歐元223萬元,美元23.5萬元,加元15.7萬元,港元8525萬元。股票:個人賬戶9個,其中,山東黃金27700股,佳電股份60萬股,300萬理財產品,伯豪瑞庭100%股份,英才會所100%股份,智波公司60%股份。汽車:共有16輛。書畫飾品:612件。他的罪名是“受賄、濫用職權罪”兩項,而受賄金額認定的是6460萬元,所謂“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恐怕應該是6460萬元,因為沒收他的其他財產沒有合法依據。換言之,就是劉志軍儘管服刑,但是還有那麼多的財產等着他去花費呢。就是沒收了他的那些曝光了的其他財產,他就沒有埋藏地下多年的“老窖”嗎?
由此觀之,劉志軍出獄后,在至少5.5年的光陰里,要把那些財產揮霍殆盡,他那不是頤養天年嗎?他完全可以去夏威夷走走,他完全可以去梵蒂岡看看;他完全可以移民美國,他完全可以移民瑞士;他完全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