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獨逸窩退士輯的《笑笑錄》中收入這樣一則故事,大致是說過去華亭縣有位知縣姓許,以施政廉明著稱,民無謗怨。一次有位武生扭着某鄉民到公堂告狀,許知縣熟知這名武生素來擅愛欺凌鄉里,問明緣由,原來是鄉民擔糞行路不小心弄污了武生的衣服。許知縣斥責鄉民,罰鄉民向武生磕一百個頭謝罪,當磕到七十下時,許知縣讓鄉民停下,說道:“我糊塗了,文生可以值一百,武生只值五十。”並讓武生磕還多受的二十個響頭。武生不肯,許知縣喝令左右按住武生的頭往地上磕,直到磕滿二十個,方讓武生起身悻悻地離去。
這則故事初看還有些令人費解,這樣的縣令不罵之昏庸也就罷了,怎還堪稱清正廉明?細究之下,不覺失笑繼而噴飯。許公這一招果真靈驗,倘使鄉民不是做事漫不經心,不致將一些不潔之物塗鴉到別人身上,施以懲戒是天經地義的事。而僅施法於鄉民,無意中也就撐了原本就恃強凌弱的武生之腰,百姓就要唾罵知縣欺善怕惡,知縣也就要失信於民眾。再則文生多儒弱迂腐,文質彬彬,邁着斯文端莊步而被鄉民弄髒衣衫,更顯出鄉民行為的魯莽。而武生不正衣冠,風風火火,行起路來大刀闊斧,責任在哪一方也未可知,故值數有異也符合常理。武生磕完這二十個頭,得到了小小教訓,斷不敢再滋生出異端來,一番爭執也就點到為止,沒有分毫偏袒的跡象。受過武生凌辱的鄉鄰自然出了口惡氣,難怪這樁看似不公的奇訟會在民間傳為口碑,並被獨逸窩退士敏銳的眼光捕捉到,寫進書里,直流傳到了今日此時。
可惜當今的大爺們多無許公這樣的聰睿,或是葷腥吃得太多疏於運動,對社會上發生的紛爭僅微睜一隻眼瞧瞧便罷,聽任其自生自滅,使許多本來可以平息的細小端倪釀之酵之。直待到得一日大禍已至,方顯手忙腳亂,東西不得兼顧,於疲於奔命中叫苦不迭。末了還將自己腰圈窄瘦一併列入功績榜,好求取更豐盛的葷腥滋養。無奈公眾對此早已議論紛紛,縱有口碑,亦不具正面之形象,難料某一日紅臉變做黑臉,劣跡也就昭彰了出來。
百姓衡量事理有一個標準,叫做“天理良心”,是以對得住所俸之祿為天理,以對得住這張麵皮為良心。且不論為民為官,地位優劣也好、寵辱也罷,行事都該不離其左右。倘若能在行為舉止之前明確自己意欲何往,最終又能無怨無悔,尚還能夠維護公眾利益的,縱有片刻超越情理之外,對其做人的條件也就不構成毀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