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文,我是在今年暑假才正式看的,在中學期間也學過雜文,就學的雜文來說主要是以魯迅的為主的。眾所周知,魯迅的文章是比較難懂的,因為它往往是採用一種‘指桑罵槐’的寫作手法來給敵人以致命的一擊。對雜文有所了解的朋友應該知道它是一種短小的文藝性社會評論,並且它具有這樣的特點:既是說理的,又具有文學的因素,它短小精悍,以幽默、諷刺的文筆,鞭撻醜惡,針砭時弊,求索真理,剖析人生,好的雜文,被譽為“匕首”或“投槍”。
在暑假期間我熟讀了王小波的雜文集《沉默的大多數》與柏楊的《醜陋的中國人》。雖然僅讀了兩本,但由於是熟讀,便也讀出了一些感覺。覺得王小波的雜文是智慧與幽默兼具的,但以智慧為主,所以讀它往往有一種受益匪淺的快感。但話又說回來,只有善於聯繫實際的讀者才能真正理解它的觀點;覺得柏楊的雜文才是真正的雜文,因為他是把文字當做‘匕首’來使的,他毫不客氣的指出了當時的中國存在的問題,給人一種恍然大悟、如夢方醒的感覺。但由於他寫的主要是20世紀80年代的中國人的現狀,也就是說是文革後幾年的現狀,所以與現在的現狀比起來還是有所差別的。例如,他在書中寫到中國人不愛笑甚至整天板着一張臉,而在今天看來,我覺得這種情況還是少了很多的,但就全書來說還是贊同的觀點偏多。所以做為讀者,在讀它或其他的書籍時時應理性看待作者的觀點。
在上學期上英語課時,英語老師說(大意是這樣的):現實中存在的很多問題大家是有目共睹的,所以沒有必要說出來或寫出來,而且說(寫)出來往往還會給其他人一種覺得你心胸狹隘的印象。我覺得這種說法是欠妥的。舉例言之,在官場上面有很多的貪官,這應該說得上是有目共睹、眾所周知的,但如果民眾不說出來、作家不寫出來,這樣會不會有助官場貪風的發展?相反,如果大家都說出來,勢必會對這股貪風有所削弱、有所減小;如果魯迅先生不棄醫從文寫出當時歷史的黑暗與弊端,那又如何喚醒麻木的國民?所以,當我們遇到一些有阻社會發展、不利於人們生活進步的現象時應勇於指出,以便形成阻礙它繼續發展的力量,從而將它扼殺在搖籃里。我想,這應該也是魯迅先生大力提倡發展雜文的原因之一。
在有些資料上將雜文歸為散文一類,我覺得主要是它的寫作形式是與散文相仿的,即它在寫作形式上是比較自由的,但我覺得它與散文是有一定區別的。例如,在文字的力度上散文是比較‘軟’的,而雜文是比較‘硬’的,用男人與女人打個比方來說:散文應該是文體中的女人,而雜文便是文體中的男人。再將雜文與小說進行比較。在諷刺之類的小說中,作者往往會採用各種寫法來達到揭露與諷刺現實的目的,但它往往是間接地;而雜文是直接進行諷刺與揭露的,因而有人將它比喻為‘匕首’或‘投槍’。在一次讀文章時我看到了一句這樣的話:在以後的生活中雜文將會成為主流文體。對此觀點我是持贊同態度的,因為如今的現實生活太複雜,自然會有更多的人把文字當‘匕首’來使。
如文首所說,我是在今年暑假才正式看雜文的,因而對它的了解還是比較膚淺的,所以在以後的生活中我會加大對它的閱讀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