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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散在時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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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這就是他的人生,一念生而作一惡,卻從此萬劫不復。

  我不知道他叫什麼,隱約記得姓王,四十來歲的樣子。住在我老家隔壁。但是,我從來沒有和他說過一句話,因為,他曾經是個搶劫犯兼殺人犯,在監獄里待了十八年。

  回來的時候,家裡只剩下了他父親。可是不久,那個一向勤勞簡樸的老人就去世了,除了一座老房子,什麼都沒留給他,至於辛辛苦苦攢了大半輩子的錢,早被前不久趕回來的二兒子拿走了。他又是一個人了,一個窮困潦倒的孤家寡人。

  有人嘆,這一家人,就這樣散了。

  我喃喃的重複,就這樣散了。十八年的時光,不多不少,什麼都沒了。這一切原比想象的可怕。

  他入獄是1994年。那個時候,他還有個年輕漂亮的妻子,未出世的女兒,勤勞能幹的父親,老實憨厚的弟弟,落落大方的小妹。

  可他走後,一切都變了。

  弟弟到了成婚的年齡,卻沒有人家肯把女兒嫁他。因為在90年代的小鄉村裡,哪戶都不會要這樣一個女婿,他有個犯罪的哥哥,誰能保證他不會重蹈覆轍。只能遠走他鄉,做了倒插門兒。

  小妹嫁了附近一個人,看似夫妻美滿。可不到一年的時光那個低眉順眼的男人喝農藥自盡了。靈堂前,那個男人的母親指着她罵,我們家是倒了幾輩子霉,娶了你這樣一個媳婦兒。家裡一個老不死的,一個守活寡的,一個要把牢底坐穿的,一個打光棍的,剩下個你又來禍害我兒子。小妹受不了這樣的氣,跟人跑了,再也沒有回來。而這個家,又多了一項罪,因為他們有個丈夫屍骨未寒就跟人跑了的女兒。

  不久之後,妻子帶着尚在襁褓中的女兒改嫁了。沒有童話式的愛情,更何況誰會耗費十八年的光陰去等一個殺人犯。那份離婚協議書,還沒等的及他簽上自己的名字,這段姻緣,就在光陰里無情的分崩離析。

  開始的開始,誰都沒想過會是這樣,最後的最後,它真真切切是你最不忍心看到的模樣。

  十八年前,他為人子,為人夫,為人父,為人兄。

  十八年後,父親死了,妻子離了,女兒嫁了,弟妹走了,就這樣散了。

  有一次,我遠遠的聽見他問 母親,你說女兒像媽好還是像爸好?母親說,像爸好,像爸的女兒有福。他卻說,還是像媽好,你說要是她媽改嫁了,繼父老能從她臉上看到另一個男人的影子,肯定不會好好的待她的。

  母親沒有說話。他接著說,她媽不告訴我, 我偷偷找到了她,長得誰都不像,可我一看就知道是我女兒,她嫁人了都有孩子了呢,太小了。要是我在, 肯定還讓她讀書。說著說著,眼底又黯然了幾分。你不知道看着自己女兒叫別人爸是什麼滋味,我都不敢認她,怕她媽生氣,怕人家嫌棄她有個搶過劫殺過人的爸。人有時候做錯一件事兒,一輩子就這麼完了。七尺男兒,突然淚滿眼眶。

  該是有天大的悲哀,父女生生不能相認。

  不是他說,我不會知道,1994年的隔壁人家裡,有一個和我一般大的女孩,而2012年,卻是截然不同的命運,我剛跨入我的大學,她卻已為人母。那時,是十八歲的年紀。

  那個女孩,或許永遠也不會知道,曾有那麼一個人,千里迢迢,只為看她一眼,卻不敢相認。而她,身體里留着和那個人同樣的血,她應該叫他做——父親。

  這就是生活,沒有十八年不變的光陰,更沒有十八年不變的親情。那些你以為深入骨血的東西,或許有一日,就是兔死狗烹。

  走着走着,就這樣散了,家散了,親情散了,血緣散了。而這一切,全都輸給了時光。社會和法律用了十八年來原諒一個人,時光,卻用了十八年,把這個人剝削的一乾二淨。開始的時候,他只是失去了他自己,可是最後,他丟了他的整個世界。他才知道,有些時候,你根本錯不起。

  而那一切,走散在時光里,被拚命的揉碎,揉碎,不留一點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