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朋友說起過這樣一段真實的故事。
有一女子,年方十八,芳心蠢動,在一偶然的機會,邂逅了一位英俊魁梧的小夥子,兩人一見鍾情,一見傾情,眉來眼去,眉開眼笑,一發不可收拾,雙雙生死相許。可是,女子的家裡卻不同意,理由很簡單,女子還小,小夥子又沒有固定職業,沒有穩定的收入,婚後何以養家糊口?可小女子正值春潮泛濫,勢不可擋,鐵了心要跟定她的如意郎君,於是決意鋌而走險,遠奔天涯。於是,在一個月黑風高夜,小女子和小夥子私奔了。家裡人急了,委派數支人馬,往外四處打聽,費勁九牛二虎之力,終於把女兒找回來了。可是,生米已經煮成熟飯,女兒已有數月身孕,家裡人只得屈服,在女子的腹部還沒有充分現懷的時候認了這門親事,匆匆辦了酒宴。
可是,三年後,卻聞訊這小女子又與自己的老闆私通,經常謊稱公司出差、外出學習,與老闆成雙結對出入娛樂場所、高檔賓館,一時間鬧得滿城風雨,沸沸揚揚。老公知道后,質問這是為了什麼?女子卻振振有詞地答道:既然婚前我們能夠私奔,那麼,婚後我又為什麼不能私通?這難道有什麼差別嗎?一句話問得老公無言以答,半天說不出一句話來,這才幡然醒悟,懊悔不已。
私奔,歷史上也不少見,最有名的當數司馬相如和卓文君了。司馬相如是西漢著名文學家,一代風流才子。卓文君則是蜀郡富豪卓王孫的女兒,才艷雙絕,名重一時。如此的才子和佳人,自是前世姻緣。所以,在司馬相如到卓王孫家赴宴的當天晚上,卓文君便跑到司馬相如的住處,以身相許,私相結合,然後雙雙返回司馬相如的故里成都,自說自話地成了夫妻,這就有了後來的“當壚賣酒”之說,這段不折不扣、地地道道的私奔故事,也就傳為後世佳話。
南朝梁元帝之妃徐昭佩,仗着自己出身名門,資格較老,便不怎麼把自己的丈夫放在眼裡,公然私通情夫。先是結識了荊州瑤光寺的一個風流道士智遠,後來又結識了朝中美男子暨季江,再後來又邀請當時一個名叫賀徽的詩人到一個尼姑庵里去幽會,在“白角枕”上一唱一和。這位徐妃勾搭情人時,雖已中年,卻十分風流,這就是後世傳說“徐娘半老,風韻猶存”的由來。徐娘偷情如此出名,當皇帝的老公當然不能容忍,最後借故逼她自殺了。
到了唐代,婚外私通,幾乎成了一種時尚,天上的織女星也撇下牛郎,夜夜到人間與情人幽會。時至現代,婚外戀更是一種極為普遍而又複雜的社會歷史現象。
從婚姻的角度看,男女偷情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婚前的,人們叫它叫“私奔”;一種是婚外的,人們叫它叫“私通”。私,顧名思義,就是私下裡,既不公開,又不合法,只能是偷偷摸摸,就像現代的“走私”、“營私”、“謀私”。如果說,“私奔”是對傳統婚姻制度的挑戰,那麼“私通”就是對傳統婚姻制度的摧毀。在人們的觀念中,“私奔”,一般限於未婚男女,多指男女之間的私相戀愛,倒也別有情趣,男子鍾情,女子懷春,乃天經地義,人之常情,並非什麼禮法之類的東西所能控制和壓抑的,這種“私奔”,人們一般容易接受,樂於傳誦。而“私通”就不同了,特指已婚男女並非夫妻而發生性關係,也就是有夫之婦或有婦之夫苟且,自古至今,人們對“私通”儘管非常痛恨,可這種現象卻又屢見不鮮。因為“私通”造成的後果和危害遠比“私奔”要大得多,未婚私奔的男女,只是挑戰傳統婚姻制度,“私奔”的目的,就是逼迫家人承認他們的愛情,同意他倆的婚事,這都好辦,大不了兩人結合就是,完善一段美好姻緣,被人們傳為佳話。而“私通”卻是為摧毀傳統的婚姻制度產生的一種叛逆行為,他將徹底破壞雙方已有的家庭和社會關係,惡化矛盾,這樣的結局是無法預料的,各種不同的“私通”,最終都會導致不同的結局,多以悲劇而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