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車工業學院“踐行踐遠”團隊在開展暑期社會實踐以來,緊密圍繞社會上相關的新媒體的熱點事件展開調查,現對近期的“郭美美事件”思考如下:
“在裡面的這段時間,回想自己這些年所做的事情,我非常後悔。出去以後,我不會再去賭博、炫富或者去做一些違法或違背道德的事情,會踏踏實實做人。”郭美美在北京市看守所內留下了悔恨的眼淚。在這裡,先讓我們簡單了解一下這位“年輕有為”的處於花信年華的女子。從最初的2011年的微博假稱自己為“中國紅十字商會總經理”起,到“王軍是我乾爹”以及各種炫富、炫美照片的暴晒,使得自己成為一名“九流名星”,再到現如今再次登上新聞頭條並戴上了“賭博、性交易”等不雅的“光環”,央視等主流媒體也報道了她自供“以‘商演’為名從事性交易”,“以賭博的名義詐騙”等罪狀。
在“郭美美事件”掀起一陣陣的新聞浪潮時,各界人物對此事件給出了不同層面、不同高度的評價,無論是對現有年輕人的價值觀、消費觀抑或是成功觀扭曲的評價,還是對“郭美美事件”頻頻發生后的推手、“圈內人”等的解讀……,各種輿論評價也層出不窮。但是,對於郭美美事件我們不能“一刀切”的完全否定一個人,在此,我們不妨想思考下,是什麼引發甚至助推了這樣的一番番浪潮——“新媒體”!
“新媒體漏洞”——有機可乘。藉以“中國紅十字商會總經理”身份,郭美美在新浪微博上成功註冊,這樣一來,讓其“一發不可收拾”,正是認證上的不嚴謹,才產生了“新媒體漏洞”,以至於中國紅十字商會產生了“信譽危機”。同時,也是由於中國紅十字商會“預防針”工作(新媒體的薄弱)做的不夠好,應對事件的時效性、方式、方法比較落後,使得其“新媒體漏洞”被利用。我們再來看看郭美美的各種炫富、不雅照片,“糟粕”在各大網站之間“流行”,使得其行為傳播更有廣度和深度。“新媒體漏洞”作為新媒體推廣、應用過程中重要的一點,社會各界都應該注重新媒體的建設,以免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
“新媒體輿論”——推波助瀾。從整個郭美美事件來看,郭美美明明就是“假丑美”的代言,為什麼能夠對現在的年輕人產生如此大的影響?這個問題其實在很大程度上源於新媒體的傳播過程的放大效應。各種新媒體輿論成為現在年輕人獲得信息的主要渠道,甚至是正好符合年輕人的心理,以至於新媒體輿論對人們“從眾心理”的影響,當然了,像郭美美這樣所謂的網絡上“紅人”也給眾多年輕人產生了“標杆效應”,也正是各種新媒體輿論使得其“知名度”極大提升。新媒體輿論是新媒體下的產物,無論是組織還是個人,都要明辨新媒體輿論,篤行新媒體理念。
郭美美整個事件,表面上是一個年輕女子在拜金主義下的畸形人生,客觀來說,其實是新媒體大環境下的一場“新媒體風波”,這不得不讓我們在日益受益於新媒體的今天,對新媒體做出進一步的思考及認識,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