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本文在實驗的基礎上,對使用電腦多媒體手段進行法律診所教育的意義和方法進行了探索,指出了我國法律專業大學生在思維和能力訓練方面的不足,並提出了相應的解決對策。尤其是指出了法律專業學生“‘文獻檢索能力嚴重缺乏’是法律實踐能力不足的關鍵”的觀點,對於法學教育改革具有一定的參照意義
關鍵詞:法律診所教育 實驗報告
2002—2003學年第一學期,我在遼寧師範大學海華分院法律專業一年級權”為題目,探討法理學意義上的權利和義務的相互關係,結果幾乎所有以此為題的小組都在其演示文稿中都集合了關於如何放棄繼承權的法律規定以及如何進行放棄繼承權公證等民事法律知識,使法理學課題被錯誤理解為繼承法課題。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主要是學生學習底子薄和聽課注意力不集中所致,對此,只能依靠端正學習態度,勤奮學習和一定的課堂紀律要求來解決。
五、我的體會:
在本次實驗中,我除每班佔用大約四個教學課時進行“課堂調查”“課題指南” “網絡文獻搜索實驗演示”和“多媒體文稿演示講評”外,其餘工作均在課餘時間進行,同時也正常完成了法理學教學大綱所要求的全部教學內容,取得了一定的教學效果(見學生體會),更主要的是“診斷”出了法律專業大學新生在專業課學習方面的一些“病灶”,便於在今後的教學中改進教學。同時,我個人也有如下幾點教學體會:
(一),此種教學方法的最大優點是可以直接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尤其是培養下列能力:1、尋找和發現問題的能力;2、文獻搜索和綜合運用能力;3、主動分析和理解問題並且解決問題的能力;4、團隊協作的能力;5、計算機操作運用能力;6、課餘自學能力。將這種教學方式作為學生期中考查項目和評定平時成績的根據,是完全可行的。
(二)、事先要對學生進行課堂調查,事後要進行反饋調查。
(三)、培養學生文獻搜索的能力至關重要。我國法律專業大學生“動手”能力不足的首要問題是:遇到案例不會查找和搜索相應的法律法規。在本次實驗中,教師進行“網絡文獻搜索實驗演示”是一種創造性的新型教學方法,對於法律專業的大學生很有價值,可以作為培養學生動手能力,強化在理論和實踐之間進行“頭腦搭橋”的一種教學工具。
(四)、要使學生的注意力始終牢固的集中在課題問題和課題結論之間,防止學生課堂注意力和興趣的轉移。
六、本報告附件:
1、 課題單元計劃 7、課題單元計劃實施表
2、 課題指南 8、 計算機使用規則
3、 學生分組名單 9、 評價量規(成績表)
4、 學生體會文章
5、 學生多媒體演示文稿共47組
6、 多媒體文稿演示解說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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