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利劍
——深入學習《準則》、《條例》有感
近日,機關黨委組織開展全體黨員、幹部深入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準則》、《條例》)教育宣傳活動。我受黨委委託,有幸參加了幾個支部的學習,感觸頗深。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進平總書記反覆強調,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那麼靠什麼管?憑什麼治呢?就要靠嚴明的紀律!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黨中央要求今年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的"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自治區黨委又確定今年為"紀律教育年";
3月24日上午,集團公司黨委又召開了"雪峰公司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對2016年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行了部署和安排。這就是要把黨的紀律印刻在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心上。
紀嚴於法,紀在法前。黨章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章程、總規矩。《準則》、《條例》是懸在我們頭上的一把制度的利劍,同時也是我們的護身符。每一個黨員、幹部都要、都必須要內化於心、外化於行。黨員領導幹部尤其要率先垂範,以身作則,即堅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線",永葆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又嚴守紀律"底線",自覺做守紀律、講規矩的模範。一個有紀律、講規矩的黨,必然是一個有強大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的黨。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新形勢下從嚴治黨要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思想教育要結合落實制度規定來進行。實現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我們既要不斷加強和完善制度建設,也要不斷加強對廣大黨員的思想教育。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準則》 《條例》對廣大黨員提出了新的學習和自律要求。 使我們清楚地知道應如何樹立黨章意識和遵守黨的紀律戒尺,如何在實踐中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條例》中"六大紀律"對黨員提出了什麼樣的高標準,黨員幹部應堅守的底線是什麼,如果違反了規定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等等,從而加強自律,切實減少腐敗行為的發生。
為官者無論任何職,均上受組織委託,下承老百姓期盼,擔負著促一方發展、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的重任,本應盡職守責,為人民群眾謀利益。但時下一些官員作風懶散、紀律渙散,在履職過程中存在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忘記了自己的職責,或利用手中的權力以權謀私;或不敢於擔當,遇着問題繞道走;或不遵守規章制度亂辦事,給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損失,凡此種種,都是"為官不為"的具體表現。"為官不為"是一種"瀆職"行為,是"四風"在黨員幹部中的具體表現。
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上,把不作為、慢作為現象作為今年工作的一個重點,並納入黨員幹部人員日常培養、選拔、管理和使用全過程管理,就是針對"懶政、慢政"的一劑良藥,就是刺向"為官不為"者的一把利劍。
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上最新提出"不準妄議公司黨委會、董事會、經營班子各項重大經營決策部署,要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那麼"禁止黨員妄議黨委決策有違黨內民主嗎?",我們如何理解?又如何認識呢?
針對《條例》第46條"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的新規定,
進行了認真學習和理解。首先,妄議是指無中生有之議、歪曲事實之議、僭越規矩之議,它的前提是"通過信息網絡、廣播等方式",後果是"破壞黨的集中統一",而非通過正當渠道和方式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其次,以妄議取代批評意見,是破壞性的、不負責任的;其三、以妄議偷換言論自由概念,是無視組織,任意發泄個人情緒的表現;其四、以妄議冒充黨內民主,是違背黨章,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是個人主義、自由主義泛濫的表現;其五,妄議破壞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導致人心渙散、派系嚴重,嚴重的還將消弱黨的權威和領導地位,形成腸梗阻,影響黨的執政能力。
通過學習討論,就會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嚴明紀律;就能劃清紅線,弄清底線,嚴於律己,教育基層黨員群眾。
通過《準則》《條例》的認真學習,深入貫徹落實集團公司從嚴治黨的目標,強化黨組織書記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同時也強化了基層黨支部書記也是第一責任人的思維意識,強化一崗雙責、守土有責的責任。
我們要借2016紀律教育年這個契機,利用好"三會一課"這個平台,以學習《準則》《條例》為抓手、為突破口,以中層幹部這個關鍵少數為重點,在全機關黨員幹部中,全面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做到《黨章》通透、《條例》通學、《準則》會背。
《準則》《條例》是一把制度的利劍,也是黨員幹部的護身符。它即能化解消極因素,斬斷腐敗黑手,促進黨風政風風清氣正;又能調動積極因素,保護黨員幹部,倡導清白做人、乾淨做事、忠誠擔當。
(曾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