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歐洲音樂教學反思
在實際的音樂教學過程顯示:現在的學生熱衷於流行歌曲、偶象歌星,而對教材中的歌曲卻不屑一顧;他們可以如數家珍似的報出一長溜的、連音樂老師恐怕還未所聞的歌名及某某歌星所唱,而對音樂課上老師反覆教唱、竭盡所能講解的歌(樂)曲卻模糊不清,甚至毫無印象……這裡固然能找到許多原因,講出一大串非我們音樂教師所能的理由,但從一個教育者應有的工作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來反思我們的教育,恁心而論,我們的課堂教學本身存在的許多問題恐怕也是一個不容低估的重要因素。
一、課堂音樂教學中的“音樂”含量過低
音樂課類似文學課,語言文字解說的多,提及音樂語言、挖掘藝術情感的少。在我所聽到的音樂課里,這種情況不在少數,尤其是欣賞課。有些老師的課,他們講得多,要學生用心聆聽的少;把自己對音樂的理解傾其所有,非講個清清楚楚不可的多,留給學生去思考、去領悟、用音樂去激發想象的少;用語言表達的多,用情感體驗的少。因此,在一些老師的教學中,語言多,音樂少,全然沒有了音樂的我,也沒有了“音樂作品是要悟的”這個道理了。這樣的結果只會是,學生的音樂作品積累少,對音樂的感悟淺薄,最終是對音樂課沒了熱情。我們坦言,講文學我們比不過語文老師(就普通而言),講解數理也非我們所長,為何不發揮我們音樂教師的優勢呢?
音樂課即唱歌課,但僅僅唱會歌曲的多,唱好歌曲、唱得有滋有味的少。他們在課堂的相當一部分時間裡(課的後半部分)唱歌卻是“老太婆念經,有口無心”。既不用心,何來之味、又何來之情,更何從談感!音樂課里的歌不好聽、不夠味,那當然會到課外去找。找他們處認為好聽、夠味的歌來唱,還工工整整地把它們抄在精心挑選的小本本里,裝在兜里,並引以為豪。
音樂課即技能課,枯燥乏味、機械訓練的多,興趣激發、情感抒發的少。我們的一些教師片面地理解了技能,過於偏重技能,使得我們的中小學音樂課成了音樂基本功訓練課,把音樂當作機械的技能去訓練,把中小學生當作音樂專業的學生來訓練。這樣做,可能在表面上或許在一段時間裡,一部分學生會有一些效果,但卻有可能因此而削弱了絕大部分學生對音樂的興趣和愛好 ,甚至磨滅。實際上這樣的音樂學習與課堂教學,從根本扭曲了音樂作為人類情感藝術、精神火花的本性,也背棄了“國民音樂教育”的初衷,是與音樂教育的基本原理背道而馳的。
二、課堂音樂教學中的“教師”定位失衡
音樂課以教師為中心的多,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的少。在我們的音樂課里,很多教師不是笑臉相迎,在教學過程中,教師幾乎坐在琴凳上不挪窩、指手劃腳,不管學生學得如何,只顧按照已備的教案、時間表灌之。學生回答問題順我者表揚、逆我者斥之並不少見……這樣的課堂教學,是一個不平等的教與受的關係,從未把學生作為教育的主體,從來只把學生當成知識的接受器,教師絕對是主宰而非主導,學生是完全被動的。這樣的音樂課學生哪來的情、哪來的興趣?也就無從說“我喜歡音樂課”了。
教師做夠做足“教”字這篇文章的多,創設良好環境,激發學生主動學習、體驗的功夫不足。我聽過少的音樂課,也看過很多老師的教案,總發現我們的教師在構思一堂課伊始直到完成教案及教學全過程,他們經常在考慮的是我該怎樣做、怎樣教,很少考慮學生怎樣來學、怎樣來體驗。一些教案連教師說的每一句話都有了,惟獨沒有“這時學生該幹什麼、此時學生會出現什麼”。他們只想課堂 45 分鐘我該怎樣安排,卻沒想到作為“教學是教師教和學生學的雙向互動過程”。音樂學習本身是一個複雜多樣的變體,神經質的信息輸入不是單一的,應該包括聽覺、視覺、運動覺全方位的。而這種信息的輸入,如果沒有一個良好的環境,學習者的主動參與、積極體驗,那“學”的過程、“學”的結果就想而知了。
把教師的意志強加給學生的多,聆聽學生心聲、把握學生心智、願意做深切朋友有少。“老師的疾話對的”、“我是老師,學生應該聽老師的話”,恐怕是我們很多老師常有的心態和所說的話。因此,許多教師挖好一個個的陷阱讓學生一個個往裡跳的事總是很樂意去做的。比如說:“對不對?“對”“好聽不好聽?”等等。儘管老師自己都覺得多餘,有時還顯得底氣不足,但總是樂此不疲。
三、課堂音樂教學中的“教材”定位過高過死。
另外,一本教材從編寫到使用的周期很長,對教材重新作出修訂則所需的時間更長。在現今知識爆炸、社會發展和經濟增長日新月異的時代,人們的價值觀、道德面、人生觀、美學觀無不時時處處都在變化着,而唯有我們的教材不變,要學生唱的歌曲不變。這怎麼可能讓學生對我們的音樂感興趣,對我們所唱的歌感興趣?
再有,我們對“教科書”那種根深蒂固的虔誠,執行起來從不打折扣的那種嚴肅認真態度,一些教師對教材的依戀及所有管理層面上的考核、評估、督查都是以此為據,更加劇了這種不例題。因此,我們什麼時候能做到不再以“教材是教學之本”而以“教學以人為本”,讓每個教師都能根據教學對象的實際情況來接待教學內容(這裡暫且不論我們音樂教師是否都具備這種水平與能力),才能出現我國自己的真正意義的教學法。
教材內容並非經典,沒勁!我們一些教學內容不受學生歡迎,也無法得到音樂老師的認同。在許多人的頭腦里,一提到審美教育,便自覺不自覺地把教育目的提到德育的“高度”。 另外,從音樂學習、情感體驗的角度說,經典音樂亦並非靠別人去持牌指認就成了,大家去聽了、去唱了,覺得好聽,好美,好感動,就牢記在心了,也自然而然地成了“他”心目中的名歌、名曲了。就像在調查中所反映的“你最喜歡的樂曲”。在三成以上都寫的是《梁祝》,那無疑這《梁祝》就成了我們大家共同的名曲了。如果我們的教材歌(樂)曲,學生不喜歡去唱、去聽,再有偉大教育意義的音樂作品又通過什麼去教他們呢?用什麼來達到我們的教育目的?又怎麼能使學生學習音樂有勁?
四、課堂教學的觀念落後,方法陳舊、手段及模式單一,教學設施跟不上社會發展的步伐
一邊是“奧爾夫”、“柯達伊”、……等教學法鋪天蓋地而來,令我們目不暇接,大有我是誰的忙碌驚呼四起之勢;而另一邊卻為音樂與素質教育有什麼聯繫、音樂教育如何滲透德育、中小學音樂教學到底該用什麼譜等“重大問題”爭論休。這令第一線的音樂們無所適從,還大有望不到窮盡之態。
一邊是高保真立體聲音響、鋼琴、家庭音樂教育;而另一邊是簡易的手提錄音機加劣質的教學磁帶,還有一個領不到獎金(甚至工資)的音樂老師。
一邊是歌廳、音樂會、 MTV 盡情享受;而另一邊還在我唱一句你跟一句,先認譜再唱歌,剩餘時間聽錄音。
……
如此強烈的對比、反差,再加上領導的管理水平與意識,家長們的“務實”,社會對音樂教育的偏見,還有新聞媒體的導向,足以能把我們的課堂音樂教學擠進可有可無、被人遺忘的角落。
篇二:歐洲音樂教學反思
《單簧管波爾卡》是安排在二年級第四冊第七課“小音樂家”中的一首欣賞曲。這是一首以波蘭民間音樂為素材創作的器樂曲,是經波蘭作曲家、單簧管演奏家普羅修斯卡改編成的器樂曲,一直受到人們的普遍歡迎。後來,樂曲又被改編成各種器樂獨奏曲和合奏曲。
樂曲為復三段體結構(即由三個部分組成,有的部分包含不止一個樂段),第一部分是從鋼琴上走出的三個響亮有力的和弦之後開始,單簧管發揮了靈活輕巧的性能,以堅實明亮的音色,快速地奏出這一部分的第一個主題。1=bB 2/4旋律先以主和弦上行的琵音進行,然後以屬七和弦下行的琵音結束,使音樂非常有生氣。在這個主題反覆一次后,出現了第二個主題。1=F 2/4這個主題的調性從bB大調轉到F大調,在旋律上雖然和第一個主題沒有十分明顯的對比,但三連音的運用使音樂顯得更加活躍。按着第一個主題再次反覆出現,然後出現第三個主題1=bE 2/4 這個主題曲四個樂句組成,具有較強的抒情性和歌唱性。在調性上也從bB大調轉為bE大調,與第一主題形成鮮明的對比。最後,第一主題又一次出現,結束樂曲。全曲輕鬆活潑、情趣詼諧、旋律流暢、給人以一氣呵成之感
教材中安排的這首樂曲是由單簧管、鋼琴和弦樂共同演奏的一首合奏曲,每個部分的主題分別在不同樂器上進行演奏。因此在教學中我先讓學生們完整欣賞全曲,感受樂曲情緒和速度,為學生們講解什麼是波爾卡——是19世紀30年代起源於波希米亞的一種民間舞。波爾卡是Polka的音譯,它是從波希米亞語“半” 字演變而來,意思是說種舞的舞步比較碎,是以半步為基礎的。從這點上,可以得知波爾卡是一種活潑的舞蹈。“波爾卡”這種舞蹈的特點是2/4拍,通常有幾個小舞曲組成,樂曲前奏常加有短小引子,較少用附點音符,節拍重音常常落在第二拍上。它的節奏型有以下幾種分別讓學生進行節奏的聽辨和模仿:
1)X X XX X ||
2) X XX X X X ||
3) X X X XX X ||
而結束時的節奏型是:X X X O ||
19世紀中葉,波爾卡風行歐洲。捷克作曲家斯美塔那最先把這種舞曲用在歌劇和交響性的器樂作品里。在老師講解完后,再請參加學校管樂隊的學生們介紹一下單簧管,讓學生們感受單簧管的音色。
作為二年級學生,如果直接分析樂曲結構、樂句對他們來說比較難,我就在教學中設計了一個“我是小小演奏家”的小遊戲。根據樂曲中的所出現的主要演奏樂器分為:單簧管組、長笛組、鋼琴組。學生分別用不同樂器的演奏動作來表現所代表的樂器。當樂曲中出現哪種樂器的聲音,就由表現這種樂器的同學做動作。遊戲進行的第一遍要求學生邊做邊記住不同樂器出現的順序,遊戲第二遍要求學生要把自己當作樂器的演奏家,按照樂器出現的順序動作和音樂要吻合。
遊戲結束后請學生們進行分析,“根據樂曲中不同樂器出現的規律和演奏的旋律變化,整首樂曲應該分為幾個部分?”這時有了前面的感受學生就會很快說出樂曲的結構和段落的劃分了。
整節課都在輕鬆愉快的氛圍中進行,學生們在不知不覺中掌握了知識和技能。這節課給我的感受是適時適當的小遊戲不僅能夠起到啟發學生、激發興趣、集中注意力的作用,還可以幫助學生在遊戲的過程中突破難點。
歐洲音樂教學反思 標籤:語文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