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法官把新房裝修好后,從老家接來了獨身一人的父親。馬法官千叮嚀萬囑咐他不在時家裡的門不能隨便亂開,尤其是那些拎大包小包一看就是來送禮的。老爺子很聽話,經常對馬法官說今天又有幾撥幾撥人來了,但我就是沒放進來一個。馬法官雖然有些哭笑不得,但嘴上還不能說什麼,畢竟,不能隨便讓人進是他說的,而且他也真擔心萬一老爺子放進來的人不是主兒了,影響判案不說,波及仕途進步那就不好玩兒了。
不過,老爺子還是犯了一次錯誤,不僅放進了兩個人,而且還收了人家的禮:兩頭香豬。
那天,馬法官一回到家就聽見後院哼哼嘰嘰地有響聲,正自納悶間,老爺子趨前小心翼翼地解釋說本來這倆人頭天來過的,他沒讓進,但今天人家來時抱了兩頭身上有花紋的好看的豬,他一時心裡喜歡,就讓進來了。馬法官越聽越納悶兒,覺得這送禮人也忒精明了,到後院一看,也就想出了緣由。原來,當初馬法官決定買一樓時,就是相中了陽台後七八平方米的一塊狹長的地。多年來,馬法官一直想把父親接到城裡,但父親總是不習慣都市生活,住不上幾日就吵着要回去。馬法官要了這樣的一樓,目的就是給父親弄塊“自留地”,心道老爺子只要有了樂趣,便會在這裡紮根住下。果然,老爺子一來,便把那塊地弄得綠盈盈的,蔬菜間還種了些玉米稞。所以,馬法官一到後院就明白了那倆送禮的肯定是看到了後院的景緻,猜到了“主人”的愛好,弄了兩頭小豬崽過來,以致老爺子抵不住誘惑,收了。
馬法官看着兩頭哼哼嘰嘰的小豬崽,眉頭不由皺了起來。若不是老爺子解釋說人家說這是兩頭香豬,長不大,只是寵物一種,馬法官恨不得一腳踹死一個,當晚就紅燒乳豬吃掉。“以後我不在家時,你可不能再隨便收別人的東西啊。”事已至此,且老爺子喜歡,馬法官不好再說什麼,淡淡地說一句,問了問送禮人有沒有留下姓名,也就默許了。
第二天,兩個點頭哈腰的人出現在馬法官的辦公室,悄聲問那兩頭香豬老爺子是否還看得上眼,馬法官“唔”了聲表示心知肚明,便像往常一樣公事公辦嚴肅地問些案子的情況。
漸漸的,馬法官也喜歡上了這兩頭香豬,經常把它們當成談資在酒場上跟人說起。至於豬的來源,馬法官直言說是朋友送的,並不避諱別人會不會想入非非。他打聽過了,這東西雖比普遍豬貴些,但絕不是國寶一級保護動物,一般人養着也是平常的事。
半個月後一審判決時,馬法官“依法”讓那兩個被人稱作“老賴”的人基本滿意了。
過了兩月,這兩“老賴”被喚去二審時,覺得馬法官冷若冰霜的,便以為他忘了他們是送香豬的主兒,問老爺子那兩頭香豬養得開不開心。“一會兒我下班了,你們跟我到我家去一趟。”馬法官面無表情地說了句。兩“老賴”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但還是乖乖地等着馬法官下班。
馬法官沒讓兩“老賴”進屋,直接把他倆領到後院,撇下句“你倆看着辦吧!”扭身走開了。
兩“老賴”看着自己兩個半月前送來的兩頭小巧玲瓏的“香豬”,立馬就蒙了:這兩頭“香豬”,如今的體重起碼有40公斤,而且原本身上斑斕好看的花紋沒了,整個兩頭農家大院養的肉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