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干后我在鄉派出所當戶籍警。這天,辦公室來了一名30多歲的中年男子,一進門他就掏出煙遞給我,同時從衣兜里拿出一張皺巴巴蓋着大紅印章的紙放到桌子上:“同志,這是我娃國慶的出生證明。”我接過一看,從蓋着村委員會公章的證明上知道中年男子叫李寶,剛出生的兒子叫李國慶,某年十月一日生。我問咋沒醫院出生證明,李寶笑着道,我們那偏僻,到醫院不方便,找了個接生婆自然生產。
按我所在派出所戶籍登記管理規定,在醫院出生的由醫院開具出生證明,在家裡自然生產的由所在村委員會出具出生年月日,但戶籍警必須前往實際調查,準確無誤后再登記入戶,當我決定立即跟李寶前往調查時,李寶一下慌了:“同志,你咋這麼堅持原則呢,實不相瞞,我兒子是10月3日出生的,你就按10月1日登記吧,求你了。”“為什麼?”我嚴肅地盯着李寶,而對方卻低下了頭:“我找人算過命,10月3日這天日子不好,而10月1日不僅是吉祥日,還是國慶節,我已經將兒子的名字起為李國慶了,請你高抬貴手。”
“不行,絕對不行,什麼好日子壞日子,太迷信了,我必須堅持原則。”在我的堅決反對下,李寶重新回到村裡開具了兒子10月3日的出生證明,並經過我的核對后入了戶。
一轉眼,快18年過去了。這天深夜,熟睡中的我忽然聽到門外有女人的大喊大哭聲,穿上衣服急忙跑到門外一看,只見對門的鄰居家門大開,女鄰居披頭散髮地跺着地板,而男鄰居則渾身是血地躺在地上。我急忙撥打了“110”,不一會兒,警察趕來了,男鄰居被立即送往醫院,可由於身上中刀太多,沒有搶救過來。第二天,聽說殺人犯就被抓獲了,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刑警隊卻要我去一趟,說案子跟我有關係,我趕緊忐忑不安地趕到了公安局。刑警跟我說,殺人犯本來要殺你的,他摸錯了門。
殺我?正當我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時,從門廳外衝進來一個50歲左右的男子,他上前一把抓住我的衣服領大聲罵道:“就是你這個王八蛋,那一年非要堅持什麼原則,毀滅了我兒子的前途。”民警拉開了那男子,我問對方是誰?我怎麼毀了你的兒子?那男子用手指着:“我叫李寶,你記得吧,18年前我給兒子上戶口時,你非要我將證明上10月1日重換成10月3日,可就因為這兩天,讓我兒子參不了軍……”原來,這李寶的兒子李國慶高中沒考上后想去參軍,可一切妥當后,因年齡差兩天不夠參軍年齡被取消了資格,兒子知道當年就是我堅持原則“從中作梗”時,晚上喝了酒叫上幾個小混混要來殺我,結果,摸錯了門,將鄰居當作我家了。我一聽不寒而慄,此時,刑警提醒我回家后一定要注意安全。
這事一晃半年多過去了,倒也平安無事。這天中午,我正在家,忽然有人猛烈敲門,我從貓眼裡一看怔住了,敲門的正是那個李寶,難道是他的兒子因殺人被槍斃了來報復我?按照法律規定,如此殘忍地殺人,百分之百會槍斃。情急中,我立即撥打了“110”,不到幾分鐘,警察就趕來了,當我從貓眼裡看到李寶被聞訊而來的警察抓住時,立即打開了門。
“快放開我,我不是來殺他的,而是來感謝的。”李寶掙扎着一下跪倒在我面前:“謝謝你救了我兒一命。”
包括我和警察在內的人都怔住了,這個李寶一會兒說我毀了他兒子的前途,現在又說我救了他兒一命?這時,李寶接連三叩首道:“同志,多虧你堅持了原則,本來我兒子是判死罪的,只因他殺人時差兩天不滿18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