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小學時,我就特別喜歡讀書,尤其是課外書。那時,當別的孩子熱衷於踢毽子、打球、擲沙包等各種遊戲時,我卻只鍾情於讀書。由於家境不好,買書對我來說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好在姨媽家比較富有,她給姨哥買了很多課外讀物,諸如《金色少年》《兒童文學》《少年文藝》之類的雜誌數不勝數,還有各種作文選。奈何姨哥天生不愛學習,這些書在他家存放一段時間后,被轉贈給了我。我就像揀到寶貝般開心不已,讓爸爸幫我做了一個小書櫃,把這些珍貴的課外讀物都保存起來,然後一本本慢慢品味,細細琢磨。
因着對課外讀物的廣泛涉獵和詞彙積累,當同學們為每周一次的作文課大傷腦筋時,我卻不費吹灰之力就寫出了讓老師滿意的習作來。“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那絕不是忽悠人的,閱讀使我受益匪淺。從小學到高中,我的作文成績一直是出類拔萃的。作文寫得好,語文成績想差都差不了,作文占語文的半壁江山嘛!高中時,學校辦有校報,從那時起,我就開始在上面發表文章,我也因此成了校園“名人”,還多次代表班級參加各種作文競賽,常載譽而歸。
中學,是我大量閱讀各類書籍的黃金時代。初中時看的多是武打和言情小說,其中以金庸、古龍和瓊瑤的作品看得最多。那些驚心動魄的武打,纏綿悱惻的愛情,無不讓我陶醉其中、廢寢忘食。高中后,我開始涉獵國內外經典名著,如《儒林外史》《紅樓夢》《簡·愛》《飄》《安娜·卡列尼娜》,不過當時心境比較浮躁,看書也只側重故事情節,卻不懂得領悟作者的寫作技巧和文字內涵,可謂囫圇吞棗。
工作后,漸漸忙了起來,留給閱讀的時間越來越少。雖然每天都忙忙碌碌,掙的錢也不算少,可內心卻越來越空虛。有一天和一位要好的同學網上閑聊時,說起當時的感受,她問我:“你多久沒看書了?”一個月?三個月?還是半年?我竟然記不起最後一次閱讀是什麼時候的事了。離開了象牙塔,我淪為世俗人。上班之餘,我的閑暇時光都用在了娛樂、購物和美容上,只顧外在形象的包裝,卻忽略了內心的營養補給,不空虛才怪。余秋雨說,閱讀的最大理由是想擺脫平庸。為了不走入平庸,我回歸本真,重拾閱讀的愛好。
年初,從噹噹網選購了幾本心儀已久的小說,以每天10頁的速度慢慢品讀。當了媽媽后的我,雖然更加繁忙,卻不敢忘記讀書。每個夜晚,伺候好兒子,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捧讀一本好書,就像與優秀的人物對話,那時候的我,最滿足,也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