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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正經事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編者按:隨心所欲的隨筆,穿插一些作者的感悟、感嘆與思考。由狗吃草,聯想到下雨,由下雨談到做夢,談到魯迅和他的作品,再從天氣的無常,想到法人代表的類似——就在這種看似平常的敘述中,引出了主題:一件必須要做的正經事,“淘寶”自己中意的舊書。舊書在這裡成為一種生活方式,一種消遣,一種享受,一種逃避。顯然,舊書已經成為一種符號。於隱約中,我們似乎感到,作者是在尋找當代社會早就遺失和拋棄的真善美,那是“物美價廉”的,一種信仰,一種純真,一種唯美。它們,沒經過包裝,沒經過“廣告”,不會有“買櫝還珠”的走眼,也不會“舊瓶裝新酒”的乏味。而這種“舊書”,也恰恰反映和暴露出今天文化領域及市場的骯髒和齷齪。有什麼東西可看,有什麼東西可相信?作者思路很好,語言饒見趣味,淘書的過程寫得很有韻味。於匆忙中,如果慢慢沏茶,就會有更多味道馥郁起來。在物慾橫流的今天,將讀書作為一件正經事,確實是一件難得的好事!作者的文字樸素,自然親切,不矯飾不雕琢,耐人尋味。隨性的文字把自己的生活常態呈現給讀者,生活的點滴,也能咀嚼出生命的真諦。

  一件正經事

  那天黃昏,我吃完飯,放下飯碗,趿拉着拖鞋,領着大頭到公司院子里去散步。大頭興奮地撒完歡就鑽到草坪里趴了下來,張着嘴,伸着紅紅的舌頭,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氣。大頭喘了一會兒粗氣之後便慢慢地站起身子,像頭小山羊似的,悠閑地張開嘴巴,有滋有味地啃起了草坪里的青草。

  羊吃草、牛吃草、馬吃草,兔子吃草,這,三歲的小孩子都知道。小狗吃青草,這事可就有些蹊蹺了。

  “嶧山戴帽狗吃草,大雨不久要來到。”我的腦子裡突然想起這句流傳於我們魯南地區的民間諺語,便不由自主地抬起頭來看了看天空。天上不能說是晴空萬里吧,可怎麼看也看不出來像是有什麼大雨就要到來的意思。

  六月天,嬰兒臉,說變就變。我還是趁早回家吧,等一會兒要是真的來了大雨,給淋個落湯雞,那可就不合算了。我心裡這麼尋思着,就喊着大耳朵回了家。

  我到了家,進了屋裡,不大一會兒的工夫,外面果然黑了起來。我坐在沙發上點燃一根香煙,一根香煙還沒有抽完,外面的天空上就烏雲滾滾,雷電交加,片刻之間,狂風暴雨一起撲天蓋地而來。狂風暴雨是什麼時候停下來的,我不知道。因為我躺在床上看魯迅的“偽自由書,”也叫“不三不四”集,看着看着就睡著了。

  那天夜裡我做了幾場夢,每段夢都沒頭沒尾,都是一些希奇古怪的情景。早上睜開眼睛的時候,我還能模模糊糊地記得幾個片段。其中的一段夢是我成了劉羅鍋,提着洪七公的打狗棒飛到和珅的家裡,打得和珅哭爹叫娘的時候,蔣門神提着一把大刀沖了過來,我大喝一聲迎了上去,幾個回合下來,就把蔣門神打得頭破血流,跪地求饒。我刷牙洗臉的時候,回味着那段夢,還覺得挺搞笑的。儘管那段夢做的挺荒唐,可我的心情卻着實是挺愉快的。

  吃完早飯,臨上班的時候,妻子跟我說:“昨天晚上的風可大啦,大雨下的可厲害了,屋裡挺涼快的,你連電燈都沒關上就睡著了。”

  我笑嘻嘻地說:“是嗎,我睡得挺香的,一點都不知道。”我嘴上這麼說著一條腿就已經邁出了屋門。我在路上走了不到一百米,腦門子上就冒出了汗珠。心裡尋思着,這鬼天氣,就像我們單位的法人代表一樣,反覆無常,沒點準頭。昨天夜裡還涼絲絲的,一大早上就這麼悶熱,到了中午,不把人們都給熱暈了才怪。

  這些年來,每天到了公司,進了辦公室的第一個任務,那就是泡上一壺龍井茶,然後坐在沙發上蹺着二郎腿,自斟自飲。喝足了茶,讀讀報紙,看看閑書,或者是玩玩電腦。到點下班了,便不緊不慢地邁着四方步回家喝酒去。

  我習慣性地坐在沙發上喝了一會兒茶,然後起身從書櫥里拿出一本魯迅小說集,返身又坐在沙發上,有一段無一頁地看起書來。

  魯迅的小說,除了“阿Q正傳”和“狂人日記”還有一點讀頭之外,其餘的那幾篇小說,我感覺着都沒有什麼情趣,也讀不出什麼滋味來,尤其是他的《故事新編》,什麼“嫦娥奔月”,“不周山”的,我實在是讀不出什麼特別的感覺來。

  “一怕文言文,二怕寫作文,三怕周樹人。”時代的變遷,思想的轉變,有些人已經厭倦了魯迅的文章,把魯迅先生的文章請出教學課本去,也就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了。

  魯迅的作品,大都是上個世紀二三十年代的社會產物,有一定的歷史意義,也曾經教育、培養了許多有志之士。可對於像我這種沒有什麼政治頭腦,性情懶散的社會底層的閑人來講,讀他的小說,讀他的文章,還不如去讀金庸的武俠小說來勁,還不如去讀幾篇豐子愷的散文有精神。

  這幾天手頭上沒有什麼新書,我耐着性子看魯迅的小說集,還有幾篇沒讀完,不知道為什麼,那天上午就是再硬着頭皮也看不進去了。於是呼,我就索性放下書本,信步走出辦公室,隨口喊了一個同事,一起到街市上出售舊書的書店裡去散散心。

  那家出售舊書的小書店,對我來說是個非常實用的知識寶庫。我平時只要積攢了幾個零花錢就好跑到那家小書店裡買上幾本舊書。一元錢,二元錢,或者是三元錢,頂多五元錢就能買到一本自己喜愛的舊書。那家小書店裡出售舊書的價格,對於我這種喜歡買書看,又沒有多少閑錢的人來講,確實是一件挺合算的事情。

  我精心地挑了十本書,一律都是二元錢一本的,全都是當代和現代著名作家的散文集。我的雙手挑書挑得髒兮兮,衣服也讓汗水給濕透了,可我很高興。因為這些書若是到新華書店裡去買的話,每一本書起碼都得要花費二三十元錢不可。

  我和同事臨要走出書店屋門的時候,書店老闆連忙滿臉笑容地走了過來,他嘴裡一邊說著歡迎我再來,一邊順手在門口的櫃檯上拿起一本朱自清的散文集送給了我。我微笑着從書店老闆手中接過書來,嘴上說了句謝謝,心裡尋思着,二十元錢買了十一本書,這種便宜的事情到哪兒去找呀!下次我要是不來的話,那不是大腦有了毛病嗎。

  這幾年,買書、看書對我來講既是一種消遣,又是一種享受;既是一種逃避現實的手段,又是熱愛生活的一種方式。在孤獨寂寞、沉悶壓抑的工作環境里,尤其是像我這個讓生活和工作給擠壓得喘不過氣來的理想主義者,不買書,不看書,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會把自己給憋悶成一個精神病患者。

  回到公司,進了辦公室,我用一條毛巾把那十一本書擦得乾乾淨淨,一本一本地放進書櫥里。我站在書櫥前看着書櫥里那一排排的書籍,心裡尋思着,這些書,說不準什麼時候就能給我的生活帶來一些意想不到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