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人的一生至少要有兩次旅行,一次,是為了奮不顧身的愛情,一次,是為了說走就走的旅行。
在靜寂的深夜裡,打開收音機,忽然又聽到了熟悉已久的《千里共良宵》,一樣舒緩的音樂,澄澈的聲音,還有那些讓心靈忽然收到碰撞的話題。我始終覺得,聲音所傳遞的感動,遠遠大於絢爛的鎂光燈,以及特效變幻的動畫。你不被跳動着的畫面打擾,你專註的接收從耳畔傳來的訊息,直達心靈底部,在寧靜的夜晚,卸下一天沉重的負荷,你安詳的審視自己的靈魂,平靜的和自己對話。耳畔的音樂和聲音,便直通內心。於是,音樂響起的時候,我問自己,曾經最想去的地方,是否還記得?你是否一直,走在那個遙遠的地方。曾經說要一起旅行的人們,現在還好嗎?
很早的時候,大概十四五歲,最想去的地方,是一望無際的大草原。無數次的幻想着,在春日綠草茵茵的午後,一襲白裙,一匹白馬,一個白馬王子。一頂帳篷。兩人一馬,明日天涯。白日里馳騁飛馳,風吹草低見牛羊,仰望雄鷹飛過的天空,哼唱着牧歌,坐在草堆里,看草原上孤單而蒼茫的落日,看晚霞染紅了天空,無限孤獨吞噬時,慶幸還有相扣的十指。月光傾瀉,便架起琴,奏一曲悠悠的曲,品一杯香茗,煮一杯熱茶,填一闋新曲。歲月這般靜好,日復一日,年華老去。
再後來,想要去的地方,是一座古老的城池,不拘是什麼地方。或許是像故鄉那樣的小城。沒有大都市的車來車往,沒有在網絡上躁動不安的宣洩寂寞。那個地方,節奏很慢,車馬很慢,郵票很慢,古箏和揚琴在日暮時分響起,平和,舒緩。鳥語花香,炊煙裊裊,人們的生活簡單而樸實,笑容和土地一樣淳樸,鄰里和睦,風景如畫。最好,有潺潺的小溪,日夜不停的歌唱。夏天,人們坐在岸邊乘涼,清風一陣陣的拂動少女的髮絲,倒影在水面輕輕搖晃,人們說,一輩子,只夠愛一個人。
後來,一直想去的地方,始終是有着原始的寧靜和神聖。清麗的美和簡單豐盈的生活。小想去的地方有了一些美麗的名字,一個個幻化成了美麗的夢。巴黎的鐵塔和街頭的藝人,天空之城維爾紐斯,最接近天堂的香格里拉,碧海藍天的希臘,櫻花燦漫的東京,水城威尼斯。理想的生活,便是背着背包,一邊行走,一邊記憶。走過一座座的城池,途徑一處處的風景。像風一樣遊盪。一直一直的在路上走着,不停不止。
而同行的,慢慢的,只有一個人的影子。一個人的風景。曾經的一次奮不顧身的愛情,奔赴那個在所有風景里的白馬王子。唯一的一次,想要停下來,梧桐相待老,與子共扶桑。卻淬不及防的完敗。後來不知該如何提起其中的種種。三緘其口,只怕輕易的牽扯出眼淚,回望,只道是我自傾杯,君切隨意。青春因為疼痛而美的耀眼。慢慢的邁過了青春里的那道坎。心裡牽念的,還是,曾經想要去的那些地方。路過一個人,也似路過一處風景,同行的只是自己還有影子。所以,便不必停留,一直出發,一直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