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崎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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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在網上發表文章以後,有些許人加我,說喜歡我的文字。收到網友的好評后,心裡着實有種甜蜜的感覺,就像自己的女朋友被人誇讚一樣,那種小小的得意不言而喻。開心自然是有的,可並不驕傲,因為一個喜歡文字的人,永遠會知道文字的神聖,更明白文學的博大精深。我曾深深體會過那種站在文學巨著前渺小而自卑的情緒,所以我讀書慎重且不隨意,在讀書前尤為關注作者的生平和作品的序言,希望能在閱讀前了解作者想要在作品里表達的情感和思想。
與文字結緣是在小學二年級,看圖寫作是對我文字駕馭的啟蒙。那時候書本上有一幅圖,是一隻小鴨子在坑裡,坑外是幾隻小動物在營救它,要求是展開想象描寫一個小故事。而我對於這幅圖的聯想和描述,至今記憶猶新。我記得自己寫的第一句話是:“北風呼呼地刮著,小鴨子被迷了眼睛低着頭趕路……”現在看來,這樣的邏輯是任何一個人基本上都能夠想到的,可是在那樣一個年齡,如此的一句話卻足以讓老師震驚。那短短一段話構成的小作文在校園裡被傳閱,老師也因此到家裡做客專門談及這件事。就在那個小小的年紀里,我一次體會到了文字帶來的成就感,然後便一發不可收拾,像每一個嘗到甜頭的人一樣,我瘋狂地迷戀上了文字。我痴迷於各種與文字有關的書籍和雜誌,父親收藏的很多本小人書是我童年時代最佳的讀物,也正是小人書的影響,後來我也迷戀上了畫畫。再後來,初中連續多期的校報刊登,徹底決定了我熱衷於創作的愛好,但是直到高三的時候,我卻才真正體會到王國維提到的讀書三重境界的第一層“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
我大學時候開始真正意義上的創作,陸陸續續寫了不少的文章,但是直到現在,2012年以前的作品幾乎一篇都沒有留。它們大部分都是被我親手毀掉的,網絡上的稿子是被我刪除的,筆記本上的手稿是被我燒掉的,正是緣於我一直以來有清毀日記的習慣,大部分稿子幾乎也都無一倖免。如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自己有這方面的怪癖,另一方面也是覺得自己的文章寫得不夠好,總是讓讀者不痛不癢,像一陣風一樣刮過別人的視野,卻不能在人的心裡撒下種子。正如大部分人所共知的,經典散文很少很少,朱自清的《背影》是很少人能夠寫出來的。
很多人說,寫文章要有很好的文筆,可我卻不這麼認為。寫文章只要有思想和情感才是主要的,讀書多不多也有因素,但讀書最終也只是為了讓自己更有思想和智慧罷了。我從沒覺得自己文筆好,因為我寫的文字大多不夠華麗,也沒有什麼奇特而新穎的詞彙,加之以個人較為懶惰,很少讀書,頭腦也不靈光,讀過的書大多沒有吸納其中的知識。所以我的文字大多是枯燥的,是經不起智者推敲的。但我還是堅持寫,倒不是為了博人喝彩,僅僅是為了堅持自己僅有的這點小愛好,通過文字記錄下自己每一段時間所思考的問題和生活的感悟。( : )
我一直相信每個人都有詩人的天賦,只是有些人以為會寫就一定要讀很多書,所以沒空讀書也就自然沒理由寫文字。其實,讀書得多少與文字創作並無太大關聯,只要有思想就有文字的涓涓細流,或許每個人都與文字結有情緣,只是有的人不相信緣分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