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坐在書桌前,小檯燈散出來的光安安靜靜躺在翻開了的日記本上。那些歲月,那些人,那些事,那些回憶,就這樣慢慢地展開來。
那些回不去的事,我們稱之為過去。所謂過去,就是再也回不去。
人啊,總是如此喜歡追憶過去。或明媚或憂傷。
人的一生如此漫長,一年一歲,一朝一夕,發生過的事,人們都竭盡全力想要記住,用盡一切辦法。可是呀,人的腦海就像一張內存,有特定的容量,裝的事太多了,有些事就不可避免地會溢出,直至無法找回。所以人的記憶,都是支離破碎的,這是任何人都無能為力的。於是聰明的人們,就想把經歷過的事都寫下來,一字一句,一段一頁,那麼真實地存在了筆記本里。
待到多年後,重新溫習,竟也如隔世紀。
只是那些美好的的日子,那些美麗的年紀,再也回不去。
人,總會老去,時光卻是永遠年輕的。而那些芳華歲月呢?時光說,它已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