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菲定律:如果有兩種選擇,其中一種將導致災難,則必定有人會作出這種選擇。“墨菲定律”源自於一位名叫墨菲的美國上尉。因為他認為某位同事是個倒霉蛋,便不經意地說了句笑話:“如果一件事情有可能被弄糟,讓他去做就一定會弄糟。”後來這句話也就被延伸拓展,出現了一些其他的表達形式,比方說“如果壞事有可能發生,不管這種可能性多麼小,它總會發生,並引起最大可能的損失”,“會出錯的,終將會出錯”等等。基本上而言,根據“墨菲定律”可以推出四條理論:①任何事都沒有表面看起來那麼簡單;②所有的事都會比你預計的時間長;③會出錯的事總會出錯;④如果你擔心某種情況發生,那麼它就更有可能發生。我們總是說“上的山多終遇虎”,“禍不單行”,其實“墨菲定律”便是講的這麼一個道理。趕着去參加重要會議時,卻發現出租車不是有客就是不搭理你;而平常不需要出粗車時,大街上又到處都跑着空車;一個月前不小心打碎了浴室的鏡子,仔細檢查和沖刷后也不敢光着腳走路,等過了一段時間確定沒有危險了,不幸的事還是照樣發生,你還是被碎玻璃扎了腳。墨菲定律告訴我們,容易犯錯誤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弱點,不論科技多發達,事故都會發生。而且我們解決問題的手段越高明,面臨的麻煩就越嚴重。所以,我們在事前應該是儘可能想得周到、全面一些,如果真的發生不幸或者損失,就笑着應對吧,關鍵在於總結所犯的錯誤,而不是企圖掩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