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是有代價的,只可惜,到了現在我才懂得!
喜歡一個人,會很不自覺地去關注她,會很小心地接觸她,會把自己偽裝地很深,假裝很不在意,但又會去仔仔細細,全心全意地探尋她……
你會很認真地記住她隨便說過的話,很認真地記在心裡,很認真地在心裡默默承諾,等着一天,很認真地去實現;你會願意每天早上給她一杯牛奶或者果汁,而你自己,卻從不喝;你會因為她喜歡而騎着車在冬天的清晨去買她喜歡吃的小籠包,而你卻不吃;你會……
你會因為她的一個微笑而高興一天;你會因為她開玩笑說喜歡和你在一起而小小地在心裡自戀;你會因為她難過而比她更難過;你會因為她沒搭理你而耿耿於懷,忐忑不安;你會……
你會變得很認真;你會變得很在意;你會變得很勇敢,很…你會有很多很多的改變,變得讓以後的自己都詫異!為了她,你真的很努力!她,是你世界的全部,你的一切都在她的手心!你不再是你,一直甘心成為布偶……
後來,鼓起勇氣表白,卻得到不是所期待的結果,你會很傷心,你會很頹廢,你會表面淡定內心卻痛得快死,你會……
之後,時間慢慢撫平了那段傷痛,儘管在心裡,她那個位置依舊很重。可是,回頭,漸漸明白,那段單純的喜歡依舊單純,可是,現在的我們都會給它貼上“傻”的標籤!因為喜歡,所以那麼“傻”,所以才會做那麼那麼多的“傻事”,義無反顧;所以我們才會“傻得心甘情願;所以……
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懂,倘若那時,我們沒有喜歡,那麼現在,也就不會有那麼那麼多的遺憾和感傷,也許,每個人都會過得很好很好,每個人心裡,都是滿滿的幸福!
可是,那只是倘若!每個人,總會有那麼一段時期:沒有了理智,沒有了顧慮,沒有了甚至一切,眼裡,有的都是那個人。
這就是喜歡!
喜歡,就是世界都黑暗了,還是能看清那個人的面龐!
喜歡,就是,明明知道心一直在為她疼痛,卻歡歡喜喜地一次又一次送上一刀,疼痛,麻木,傷自己,可也只能是自己!
喜歡,就是結束了過後,我們每個人都會對自己說:“不會那麼傻了”,可是,遇見了,因為她,還是無可救藥!
我們都渴望單純的喜歡,可不知,因為那個她,我們都不可能再單純:單純只有一次,不公平的,那一次,永遠都屬於一個人!之後,我們所談的每一次戀愛,都會有她的影子,我們都會刻意地,不讓自己受傷,結果,我們,都不再單純!
我們有時把這些,稱為成長,也有時,叫這些為喜歡的代價。
喜歡的代價:是傷痛,痛過之後才會明白,才會懂得,才不會那麼那麼“傻”;喜歡的代價,是成長,成長了,才會不敢全心全意地喜歡,總有顧慮,總有遺憾。
喜歡一個人,完結過後,我們的生活,一直,痛並快樂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