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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漸行漸遠的猴鄉猴戲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pp958

  打開電腦,忽然一則新聞闖入眼帘,報道新野有幾位耍猴藝人在牡丹江被拘留的事件,我的心一陣驚悸:這不就是我那在外謀生的父老鄉親們嗎?再看看附着的一幅照片:一位滄桑的中年人,挑着擔子,領着猴子,跋涉在艱辛的謀生之路上。多熟悉的一幕啊!這不就是我兒時常見的畫面嗎?

  我的家鄉就在新野。它面積雖不大,但也小有名氣,《三國演義》中的“火燒新野”的故事就是發生在這兒。近些年來,人們都紛紛南下,加入了打工的行列,剩在家裡的大多是老人小孩,他們除了看看電視玩玩電腦之外,很少有別的文化娛樂活動。倒是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雖沒電視電腦,但人們的精神食量可豐富了。

  轟動最大的便是看戲了。只要附近十來里內的某個村子邀請劇團來唱戲,那老鄉們便不論忙閑與早晚都爭相去看。什麼豫劇,曲劇,宛梆,墜子,越調,花鼓,這些都是我在孩童時留在腦海中的名稱,到現在還能叫得出,可見當時戲曲表演的豐富了。

  被人邀請演出應該算是最有面子了。因為還有不少藝人單槍匹馬,走村串戶,賣藝,乞討,謀生。比如一面小鼓,一幅犁伴鋼板,一人一合戲,生旦凈末丑,唱誰裝誰,一個人連說帶唱把故事圓滿表演完的,這是在表演“鼓兒哼”。(後來才知道,它還有個正兒八經的名字叫“南陽鼓詞”。)除了這被我們這些小孩子誤稱為“骨碌哼”的鄉間小唱外,還有玩把戲(雜技)的,說評書的,當然還有這馴猴耍猴的猴藝表演了。

  噹噹當,鑼鼓響;又有好戲要上場。當馴猴藝人進入村子,選好表演地點后,便卸下擔子,帶上猴子,招攬起生意來。他們先敲響銅鑼,在村子的主要道路轉上個一袋煙功夫,讓老人小孩都知道:這耍猴賣藝的來了。當然跑得最快的要數小孩子們了。他們不但想湊熱鬧,更想看那可愛的小猴子。當大人小孩圍了密麻麻一大圈后,猴戲表演就快開始了。

  “猴子!猴子!感謝各位前來捧場,先給大伙兒鞠個躬!”馴猴藝人一般會讓猴子先做幾個簡單的動作。剛開始猴子可能由於好奇吧,時而東張西望,時而抓耳撓腮,總是不鞠躬,就像那調皮的孩子,剛上課總得提醒一下才能進入學習狀態。“猴子猴子快鞠躬鞠躬,不要調皮和任性!”馴猴人看那猴子無動於衷,便會用手中的小鞭子搗了搗它的小腦瓜,並給它做下示範。小猴子回過神來,就趕緊把兩隻前爪抱住,慌慌張張彎幾彎腰。“給大伙兒鞠完躬,再給大伙兒敬個禮吧!”馴猴人繼續提醒猴子,小猴子抬起一隻爪子,象徵性的向腦門上一挨,旋即又放了下來,睜着大大的雙眼繼續左顧右盼。雖然還是一個小動作,但蠻像那麼一回事,此時人們便會點點頭,佩服猴子的聰明,當然最激動的應是小孩子們了,他們做夢也沒想到,小猴子這麼機靈。他們都會伸長脖子,專註地看,生怕漏掉一個精彩瞬間。“嗯,小猴子躬也鞠了,禮也敬了,觀眾們,是不是給它點掌聲鼓勵鼓勵啊?”馴猴藝人有時會像現在的明顯那樣向觀眾要一陣掌聲。當觀眾“啪啪啪”地鼓起掌時,小猴子也會伸出兩隻爪子,學着觀眾的樣子,拍打起來。人群中便會爆發出一陣陣歡快的笑聲來。

  這算是前奏,好戲真的在後頭。

  在一陣緊鑼密鼓聲中,小猴子披上披風有模有樣地出場了。馴猴藝人一邊拉着小猴子在場地里轉圈圈,一邊伴隨着鑼鼓唱起自己改變的故事來:或將相歷史,或自編童話,或帝王故事,或鄉間野史。聽:“那年金兵來入侵,岳飛奉命又出征。狡猾金兵趁虛入,聲東擊西到郾城。元帥帶着五百兵,誓死守城護百姓。全城老少齊上陣,猴子也來顯威風!”馴猴人前邊快走,小猴子後邊疾跑,一副馬不停蹄的樣子。不過它可不是個安生的種兒,時而瞪着眼看看大家,時而把地上人們扔的瓜子皮花生殼撿起來送進嘴裡,嚼一嚼,沒貨兒,趕緊又吐了出來。如果你也拿個木棍去挑逗它,它便惡狠狠地齜着牙,一副惱怒的表情,似乎在說:“小樣兒,看你誰敢惹我!”馴猴人唱到一定的段落,便把猴子領到一個木箱旁。“猴子猴子你打開箱,快把帽子給帶上!”小猴子一聽,便麻利地打開箱子,拿出一頂帽子扣在了自己頭上。“猴子猴子還不行,帶上面具再出征!”小猴子聽后,會再次打開箱子,把指定的人物面具拿出來,掛在了自己的面前。哈哈,一個威風凜凜的小將軍出現了。只可惜這個“將軍”軍紀不明:帽子戴歪,面具掛偏且不說,隨老人在“行軍途中”還會不住拾起觀眾扔在地上的瓜子嗑了起來。時不時引起觀眾的鬨笑聲。

  馴猴人走在前面,疾步如飛,小猴子也一溜兒小跑跟在後面,時不時在主人鞭子的示意下翻上幾個跟頭,似乎在同敵人進行生死搏殺。過一會兒,馴猴人會帶領猴子再次來到了那個大木箱前面,繼續唱着讓猴子做指定的動作:“猴子猴子你打開箱,快把藍帽給戴上。”小猴子便會打開箱子,抓掉了頭上的帽子,換上另外一頂帽子。就這樣,在馴猴人的指示下,猴子一會兒跑,一會兒跳,一會兒開箱,一會兒關門,做着不同的動作,每次都相當準確。是啊,偶爾它也會偷懶,也有失誤;當主人揚起鞭子時,小猴子似乎也知道自己錯了,就趕緊改變動作,並立即看一下主人的臉色,似乎在乞求:“主人,這下我沒做錯吧!你應該不會懲罰我吧!”真是猴精猴精啊。主人呢,當然也捨不得甩下鞭子的。鞭子那玩意,只不過起警示作用而已。

  當一切表演結束,觀眾散場后,馴猴人便會帶上猴子到附近老鄉家討點“表演費”:有飯的盛碗飯,有饃的給個饃,有雜糧的隨便給點,實在沒有,也就算了。如果你實在不想給,那就關上門吧,他們一看就明白的。當然,如果村子里的鄉親熱情大方,他們一年會多來光顧兩次的。

  上世紀九十年代左右,當打工的熱潮興起后,這些藝人們再也沒有在家鄉出現。不但因為外出隨便打工就能掙到錢,他們更覺得自己所從事的職業與討飯相差不多。是啊,現在已經不缺吃穿了,不能再在家門口討“演出費”了。那些沒有技術的人們出門尚能掙錢發家致富,而自己還有這門技術,到外面是不是出路更廣?抱着這樣的想法,有不少馴猴藝人選擇了到外地表演、到大城市演出。但是他們的想法錯了,雖然他們表演的內容不斷豐富,但現實是冷酷的:一人一擔一猴的表演形式早已不能滿足人們的慾望了。人們在電視上看到的是比小猴子更精彩更刺激的場面,象獅虎豹,任它再兇猛的動物都被馴服了,區區一隻小猴又算得了什麼。所以當新鮮一次后,人們就不再歡迎他們了。(當然這裡面也不排除有個別耍猴人手腳不太乾淨,導致了當地人對這他們的錯誤認識。)。在不少人心中,耍猴藝人甚至成為“臭要飯”的象徵。他們走街串巷,風餐露宿不說,還要屢屢遭受冷眼、嘲笑,甚至驅趕。“一流玩馬二玩猴,三流割腳四剃頭,五流幻術六流丐,七優八唱九吹手”,曾經的三教九流中,唱歌魔術等的地位都早已翻身,唯獨耍猴的地位從曾經的二流跌落至“九流”。這,絕對是他們始料未及的。他們當然更不會想到,這次遠到千里之外的牡丹江去賣藝,竟然把自己“賣”進了是非所。這,讓每一個馴猴人顏面何在?這,讓猴藝的發展何去何從?

  我無法預測家鄉猴藝的最終去向;我只知道這次事件將絕對影響家鄉猴藝的傳承。現在,且不說馴服一隻猴子需要多少金錢、時間與耐心,首先養一隻猴子必須有許可證;飼養許可證有了,新問題又出來了——到外地演出還要運輸證。且不說辦運輸證有多麻煩,中間要怎樣怎樣不斷轉換手續,我在想,是不是運輸證有了,新的名堂又來了?如果靠本領謀生都沒有市場的話,那原本樸素的鄉親們放棄這一行又何妨?我想,他們不會為了什麼非物質文化遺產這麼好聽的名詞死乞白賴地幹下去,他們首先要爭取做人的尊嚴!即使不能像有些明星那樣受人熱捧,至少不會再受人冷眼,至少不再因正當賣藝而遭拘留!只可惜,那曾留在我們童年中最珍貴的一幕將愈行愈遠;更可憐,今後的孩子們,難得身歷其境再見小猴子那精彩的表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