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職業生涯中可能會有一段“空白”,有的人不會把這段“空白”寫進簡歷中,他們認為:在激烈的競爭中,讓用人單位知道自己有一段時間沒有工作,會使找工作變得更困難。可是沒有工作的那段時期應該怎麼寫呢?在簡歷中胡編亂造嗎?
對於職業生涯中的“空白”,最好不要胡編亂造,因為所有的謊言都會不攻自破的。當然,老練的考官會很快找出你簡歷中一目了然的工作間歇期,並詢問你間歇的原因,你不用太多擔心,只需提前準備好如何作答就行。
在今年嚴峻的就業環境下,用人單位的考官們理解一份好工作難找,他們比你還清楚:即便是工作出色的員工有時也會被解僱--公司會合併,企業文化會發生變化,新老闆的計劃也會導致一批人下崗。同樣,請假一年照顧孩子或脫產學習也是正當的理由。然而,你一定要在簡歷中說明這段日子你為什麼沒有上班。
如果你的工作斷斷續續而且時間都不長,特別是你間斷的工作都屬於同一性質的崗位,那就盡量把它們並在同一項下。你可能在很多家房產公司或保險公司打過工,而又不想承認,那就略掉一些不重要的經歷。比如,你可以寫:1997年~2001年,銷售代表,負責保險、房屋的銷售。
另外,在簡歷中隱藏短暫的空白期也是可以的。例如,你是在9月份被辭退,12月份才找到一份新的工作,那麼你可以說你的合同是在10月底期滿,而新的用人單位是在12月初才雇傭你。
但是,對長期的空白則必須做出說明。如果用人單位通過查詢你的原用人單位領導發現你掩蓋了10個月的失業期,那你可就壞事了。或者你可以用年份代替月份來掩蓋一些空閑期,但如果空白就發生在你的上一份工作到目前的這一段時間內,你就一定要在簡歷中做出誠實的解釋。
有時候,誠實就是最好的戰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