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的申請可以幫助你按自己的條件進入最合適的學校,是不可忽視的一項,個人簡歷是反映一個申請者自身情況的材料。國外絕大多數的學校都要求申請者提供,並作為批准入學的重要依據之一。 個人簡歷的英譯很多,如"Personnel Vita"、"Autobiographical Statement"、"Personal Statement"、"Autobiography"、"Resume"。其中"Resume"寫法稍有不同。個人簡歷一般應簡要寫明本人所受教育、專業興趣、工作經歷、所取得的成績及家庭背景。
有關個人簡歷寫作的注意要點。綜合各校的要求,特做如下分析:
1.個人簡歷的結構可分為三或四個段落。第一段落簡單交待自己的個人情況,如姓名、出生時間及地點、家庭背景等。良好的家庭教育對你的成才當然有利。第二段可以圍繞你的求學經過來展開,但不要用流水帳式的寫法使敘述過於生硬刻板。第三段以你的大學生活為主,你為何選此學科,可以與前面的敘述相呼應。第四段要說明你個人的能力、性格。
2. 內容要着重在你留學的動機,目前所取得的成績,你終生的目標。
3. 個人簡歷避免過多的形容詞,例如,想象力十分豐富、創造力超群等,宜舉小小的例子來說明。
4. 個人簡歷約200-300字為可,不宜寫得太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