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我們依靠自己的宗旨、文化、成就與機會,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攬優秀人才。在招聘和錄用中,注重人的素質、潛能、品格、學歷和經驗。聘用員工本着“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在人才使用、培養與發展上,提供客觀且對等的承諾。
二、招聘計劃的制定
1、 用人部門應根據需要提前一個月向綜合部提交《人員需求申報表》(附表1),由綜合部審核其是否超出人員編製。
1.1 在編製範圍內,如有職務空缺,則由綜合部按照《人員需求申報表》制定招聘計劃,由總經理批准;
1.2 招聘計劃的內容分為以下三部分:
1.2.1招聘標準: 確定受聘者的各項條件,如年齡、性別、學歷、工作技能、文秘資源網 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等;
1.2.2招聘人數:制定招聘人數時,應在充分考慮到原職工潛力的情況下,合理確定,嚴禁出現超編人員;
1.2.3招聘方式: 包括招聘方向、途徑、方法、程序等;
三、招聘實施
1、根據招聘計劃,綜合部將根據所需人員層次的不同選擇招聘方式和渠道,具體方式如下:
1.1 新聞媒介(網絡、報刊、電視)發布招聘信息;
1.2 通過定期或不定期舉辦的人才市場招聘;
1.3 直接到各高校招聘;
2、人力資源處對所有應聘人員資料進行整理、分類及初步篩選 ,及時反饋給各用人部門。各用人部門根據資料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篩選,確定面試人選,由綜合部通知初選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面試。
3、招聘員工根據不同的應聘崗位常用的考核方法有面試、筆試等。
4、主管級及以上應聘人員面試時由總經理、用人部門主管等人參與面試,對應聘者進行直接考核。主管級以下應聘人員由各部門主管、綜合部及相關用人部門負責人共同面試。
5、面試考核流程
5.1 由應聘者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附表2),面試時應聘者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明、各種技能證書的原始證件;
5.2 根據需要進行面試、筆試等;
5.3 面試過程中,面試人員應作到以下幾點:
5.3.1 面試人員需要給人一種好感,能夠很快地與應職者交流意見;
5.3.2 要了解自己所要獲知的答案及知識點;
5.3.3 盡量避免考查有爭議的問題;
5.3.4 要尊重對方的人格;
5.4面試人員分別填寫《複試意見反饋表》(附表3),待面試結束后,交綜合部備案;
6、對於未能通過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禮貌的回復。
7、應聘人員如通過面試考核,由綜合部匯總情況報總經理審核通過後,通知錄用人員並確定到崗時間。
公司招聘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