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中文學校學生、家長守則
學生守則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希望中文學校能長期使用公立學校教室,學生在校的操行須符合馬里蘭州、北維州公立學校學生守則 (Public School Student Responsibilities and Rights) 、[希望中文學校章程]、以及希望中文學校學生守則。違反規定者將受到警告,罰款以致停課處分。
1. 教師未開教室門之前,學生不得入內。 老師開門后,學生按先後次序入內。
2. 未經教師同意不得移動教室內的桌椅及其它教具的擺設。
3. 不得破壞學校財產。不得在教室任何地方塗寫亂畫。不得將食品及飲料帶入教室。
4. 在教室及走廊等公共場合不準跑、打鬧及叫喊 。
家長守則
希望中文學校是全體家長共同管理的學校。自覺地遵守各項規章,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學生的安全,保持租用教室的整潔,是每一位家長應盡的義務。為此,特制定下列規定,請各位家長自覺遵守。
按時將學生送到學校指定的區域,在教師或值班家長的監督下進入教室。下課後,家長應按時到學校接學生。
上課期間,一年級及其以上等班級,除值班家長外,其他家長應離開教室和教學區域
,並保持校內安靜。未經校方同意,不得隨意進入教室聽課。要求聽課的家長,須徵得學校管理人員的同意。
幼兒班,學前班學生的家長應盡量不在教室長時間停留。在不影響上課的情況下,年
齡較小的學生家長,可以短時間陪伴出現問題的學生。問題解決后,家長應離開教室。
家長須教育子女不得將食品及飲料帶入教室和教學區域。
任何家長不得在未經校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調換班級學生班級分配及調整一律由校方
統一安排。凡經查對自行換班學生,校方有權立即將該學生送回原班級。
家長應在指定的時間內填寫註冊表格,交納規定的學雜費用,並遵守有關退款辦法。
家長有義務參加學校安排的各項服務工作。
全體家長有義務維護學校的正常的教學秩序,保持校內安靜和整潔。家長有義務教育
子女遵守各項校紀校規,尊敬老師,同學和學校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