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長守規盡責主題實踐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保護礦工生命,礦長守規盡責”為主題,以“鐵規定、剛執行、全覆蓋、真落實、見實效”為總要求,深入學習宣傳《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以下簡稱《七條規定》),切實落實礦長責任,紮實開展安全基礎建設和重大隱患排查整治,嚴厲打擊煤礦非法違規行為,切實保護礦工生命安全,努力推動全市煤礦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
二、步驟和內容
主題實踐活動從2013年2月下旬開始,年底結束。具體分為集中宣傳、自查整改、檢查抽查和總結提高四個階段。
(一)集中宣傳階段(2月下旬——5月底)。
1、各產煤區市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轄區煤礦礦長(含法定代表人)集中學習併發放《七條規定》、《安監總局國家煤監局致礦長的信》、《〈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宣傳提綱》等,考核並簽訂承諾書,啟動主題實踐活動。
2、礦長(含法定代表人)要組織從業人員學習《七條規定》、《〈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宣傳提綱》和致礦長的一封信,給礦工宣講《七條規定》,並組織考核,所有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與礦長簽訂承諾書。
3、礦長(含法定代表人)要按照《七條規定》和本方案要求,結合本礦實際,組織制定《落實〈七條規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明確並落實責任和具體工作措施。並報縣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4、每個煤礦要將《七條規定》和省、市、縣舉報電話張貼在井口,確定一名礦長為落實《七條規定》的群眾監督員,並報縣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5、各產煤區市縣人民政府安委會要結合實際,制定活動方案,細化內容和措施,公布舉報電話,並把落實《七條規定》作為“縣包礦”的重要內容,落實責任,加強指導。
6、要組織地方媒體宣傳報道,營造氛圍,動員廣大煤礦工人共同努力,依靠廣大群眾和礦工共同監督落實。各產煤區市縣4月15日前選送兩份優秀的煤礦《落實〈七條規定〉實施方案》報市安全監管局,經審查後上報省局統一編印成冊,下發各煤礦企業參考。
(二)自查整改階段(6——9月)。
1、煤礦企業要對照《七條規定》和本礦的實施方案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列出隱患,逐項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資金和責任人,全面開展整改。存在重大隱患的,要立即停產停工進行整改。整改方案報縣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2、各產煤區市縣安委會要加強自查整改的監督和指導,確保隱患排查到位,整改方案可行,整改措施、資金、責任人、時限和預案五落實。
3、縣級人民政府及其安委會要結合“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選樹正面典型,查處並剖析反面典型,適時召開現場會,交流工作經驗,褒揚積極整改、效果顯着的煤礦,鞭策問題嚴重、進展緩慢的煤礦。市安委會將組織新聞媒體對正反典型進行採訪,對正面典型進行公開表揚,對反面典型進行公開曝光。
(三)檢查抽查階段(10月)。
1、煤礦企業對照《七條規定》完成重大隱患整改后,要報請縣級人民政府對重大隱患整改工作組織檢查審核。各產煤區市縣人民政府、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職責權限及時組織檢查,層層簽字,落實監管責任。各產煤區市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組織對煤礦的檢查、縣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審批。對檢查發現不合格的煤礦,要依法責令其停產,並派專人盯守,拒不停產的,提請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11月1日以前,各產煤區市縣人民政府將檢查審批的情況報市安全監管局。
2、市安委會組織對煤礦貫徹執行《七條規定》的情況進行抽查,對不符合《七條規定》仍然組織生產和建設的煤礦,按照“四個一律”的要求嚴肅處罰。通報批評對組織主題實踐活動不認真、工作推動不力的地方。
(四)總結提高階段(11-12月)。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要認真總結活動成果及經驗,推薦落實《七條規定》的優秀礦長和先進組織單位,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差距,健全完善長效機制,並對下一步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對策建議,形成總結材料,於11月15日前報送市安委會辦公室。12月,市安委會辦公室將評選落實《七條規定》的優秀礦長和先進組織單位,並通報表彰。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宣傳貫徹《七條規定》是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重要內容,是“打非治違”的重要抓手,是煤礦強化安全基礎建設的重大舉措。市政府安委會成立主題實踐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陳捷市政府副市長、市安委會主任
副組長:周明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安委會副主任
黃永鴻市安全監管局、市安委會副主任
成員:羅祥盛市安監局副局長
李華川市經信委總經濟師
陳浩市發改委副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安全監管局,羅祥盛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市安監局煤監辦副主任李曉鈞、市經信委煤炭科長鄧仁建、市發改委能源科長唐華組成。
各產煤區市縣人民政府要成立由分管煤礦安全的負責人擔任組長的主題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組建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辦公室,統一部署本轄區主題實踐活動,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並開展監督檢查,及時向市安委會辦公室報告活動進展情況。
(二)明確監管責任。各產煤區市縣人民政府安委會要加強對煤礦開展主題實踐活動的組織、指導、宣傳和監督檢查。宣傳發動階段,要督促煤礦開展宣傳、培訓、簽訂責任書、制定實施方案、落實群眾監督員等;煤礦自查整改期間,要強化日常監管,要督促煤礦開展隱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等,積極協調解決煤礦在證照辦理、人員培訓、致災地質因素普查、技術改造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檢查抽查階段,要嚴格監管執法,對存在重大隱患的煤礦,要堅決責令停產整改並處罰;對整改無望的,要提請縣級人民政府依法實施關閉。
各產煤區市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監督檢查轄區主題實踐活動開展情況,並對煤礦開展抽查和重點監察,及時向地方政府提出建議意見。對貫徹落實《七條規定》不積極、整改不力的煤礦,要有嚴厲推動措施,對違反發生事故的,要嚴肅查處。
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在監管執法中要改變方式,採用“倒查”方式,先查工人、現場,再查班、隊長(科長),副礦長、礦長(法人、實際控制人),再查駐礦安全員、煤礦駐地鄉鎮人民政府、縣級管理部門,確保安全工作的要求逐級落實,尤其是落實到基層的操作手、操作層和管理層。發現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行為的,要書面移送同級相關執法部門查處,並向上級部門報告。
各產煤區市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按期上報“打非治違”重大案例和相關統計數據。
(三)注重三個結合。要把開展主題實踐活動與“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結合起來,組織聯合執法;要把落實《七條規定》與煤礦整頓關閉和兼并重組、瓦斯防治、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機械化改造、安全技能培訓等工作結合起來,統籌部署,對實際資源枯竭、頂風違法或整改無望的煤礦,要堅決依法關閉和責令退出,對資源充足但技術、管理水平難以提升的煤礦,要由優勢企業兼并重組,並開展機械化改造;要把落實《七條規定》與節后煤礦復產驗收工作結合起來,礦長未培訓、礦長未組織簽訂內部責任書、未制定實施方案、末落實群眾監督員的煤礦,一律不予以復產(建)。
(四)加強督查。市安委會成立督查組,分片區、不定期對主題實踐活動各階段的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指導,各產煤區市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也要成立督查組,加強督查指導工作,確保主題實踐活動取得實效。
各產煤區市縣人民政府安委會應結合本方案及轄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礦長守規盡責主題實踐活動方案 標籤:社會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