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管理制度(一)
1)工程技術部門要監控與審核工程質量規劃和施工方案,落實三級交底制度,檢查規劃與方案的實施過程,抓好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推廣十項新技術應用,提高工程質量品牌。
2)生產計劃部門要堅持“抓生產必須抓質量”的要求,在落實生產計劃的同時要明確工程質量要求,在不影響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進度計劃,要堅持做到上道工序質量不符合要求不得交付下道工序施工,要始終以嚴格的管理和合理的施工進度創造良好的施工生產環境,提供使顧客滿意的精品。
3)材料部門供應的材料要符合材料質量標準 ,要嚴格材料採購、驗收檢測和使用管理制度,要及時了解和掌握施工現場所需不同材料和新材料的規格、性能以及應用要求的情況,做到為工程建設提供合格材料。
4)質量檢查人員應持證上崗,應挑選工作責任心強,能堅持原則,具有較高技術水平和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專職質量人員公司直接領導,應相對固定,不得任意調整。如因工作確需調動,需經公司主管部門同意。
5)專職質量檢驗員的配備,根據國家規定數據不低於企業職工總數的5‰,應滿足企業質量管理的要求與能力。
6)項目部、隊組質量管理,要充分依靠群眾,在操作過程中要精心施工,隨時自檢。項目部應有項目質量員,項目質量員獨立開展工作。專業隊應有兼職質量員,以便進行自檢工作。兼職質量員由關切或有經驗的工人擔任。
7)質量管理網絡在公司總經理領導下,由總工程師分管,在公司質量管理部組織下展開各項工作。各技術經理分管質量工作,分管技質的主管抓質量工作,項目部設質量員、隊組設兼職質量員。
8)質量檢驗人員應定期參加公司的質量活動。
9)全面質量管理是現代工業生產中一種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企業的全體職工,都要學習和參加質量管理,為了取得經驗,逐步展開,應建立質量管理小組,並開展活動。
工程項目管理制度(二)
負責建築施工工程項目的人員管理、安全施工和技術質量監管工作。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政策、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全面負責項目工程進場前人力財力的組織工作和入場后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主持項目部工作。
2、全面完成公司下達給工程項目的各項考核指標,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工期的實現,認真履行施工合同。
3、參加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的編製和工程預結算的會審,堅持項目過程精品,動態管理,標價分離,嚴格獎罰。
4、負責主持編製和組織實施施工合同內容的施工進度計劃 ,按時向公司報送工程實物完成量,按時向業主收取工程進度款。
5、嚴格按公司質量管理體系工作和質量方針要求實現工程質量目標,負責組織對施工過程中的各種技術、質量、安全、成本等相關工作實施情況的考核。
6、合理統籌安排好項目工程的物資、勞動力、施工技術、設備、後勤、行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文明施工等的管理工作。
7、負責完成公司經理授權處理的事宜,定期或不定期將工程現狀上報公司,並執行公司的指令。
8、負責與政府相關部門、業主、監理、分包單位的協調工作。
9、定期組織項目部各專業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開展“QC”小組活動。
10、負責對本項目工程完工後的工作總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