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工程項目經理負責制是建築企業工程管理的主要形式,為了發揮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實加強項目部黨建工作,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保證施工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及局黨委印發的(各級黨委工作制度)、(黨支部工作細則)和總公司黨委印發的(工程項目部黨支部工作暫行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
第三條項目部黨支部在公司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領導項目部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參與項目部重大問題的決策,保證監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上級黨委的指示、決議在本項目部的貫徹執行。
第四條項目部黨支部在項目部處於政治保證地位,發揮戰鬥堡壘作用,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針,以施工生產為中心,擔負著直接聯繫群眾、宣傳群眾、組織群眾、團結群眾,按時完成施工生產目標等重要責任,保證企業兩個文明建設同步發展。
第二章項目部黨支部的設置和撤銷
第五條凡組建工程項目部均按黨章、蘭鐵程黨(2000)12號文件精神和有關規定同步建立黨支部,黨員在3人以上,職工不足50人的項目部設支部書記,黨員在3人以上7人以下,職工在50人以上的項目部設黨支部書記,不設支部委員會,黨員在7人以上,職工隊伍50人以上的項目部設專職支部書記.同時設立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由三人組成。
第六條項目部黨支部書記由公司黨委決定,待黨員大會選舉確定,和項目經理同為項目部的主要負責人,對項目部的工作共同負責,待遇與項目經理同等。
第七條項目部黨支部隨項目部解體同時撤銷,並按有關規定辦理黨員轉移手續,項目部黨支部的組建、撤銷由公司黨委審批,報總公黨委組織部備案。
第三章項目部黨支部主要職責
第八條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正確執行黨委的指示、決議,領導工程項目部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第九條支持項目經理依法正確行使職權,協調項目經理與群眾組織之間的關係,積極開展黨內各項活動和以“學習、團結、勤政、廉潔”為主要內容的創建優秀班子活動,加強職工隊伍建設,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第十條參與項目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決策,如項目部經營目標、勞力調配、工資獎金分配方案以及生活福利等問題,促進項目管理目標全面實現。
第十一條保證監督項目部按時完成各項施工生產任務,定期聽取項目負責人的工作報告,迴繞施工生產,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第十二條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負責項目部幹部的教育、考察、監督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黨委提出幹部的任免意見和建議。
第十三條經常對黨員進行管理教育監督,健全和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考核和監督黨員切實履行黨員義務,保障和維護黨員權利不受侵犯。
第十四條密切聯繫群眾,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和支部工作意見和建議,關心職工生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按照黨員標準接收新黨員,把好質量關.按時考察預備黨員和培養人黨積極分子。
第十五條經常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揭露改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蝕,保護廉潔自律,消除腐敗,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和企業形象。
第十六條領導項目部工會、共青團組織,支持他們依照法律、各自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發揮群眾組織在各項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章工程項目部黨支部工作制度
第十七條項目部黨支部必須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和健全各項工作制度。
第十八條必須堅持重大問題集體討論制度。項目黨支部在搞好黨建工作的同時。要積极參与項目管理的決策,實行有效的保證監督。
1、月度生產計劃、勞力安排、調配、使用及各項保證措施。
2、項目工程施工內部承包方式,外用勞力的使用管理。
3、項目部管理人員的使用,職工上崗和職工獎懲。
4、生產作業組及職工的調整以及作業組長的使用。
5、職工晉級、調資、評先。考工升級。
6、職工工資獎金分配。
7、職工生活福利方面的問題。
8、項目部施工管理過程中有關辦法的制定和修改、變更。
9、黨支部或項目經理認為應當研究決策的其他問題。
第十九條必須堅持重要工作情況通報制度。項目部重要工作用況,如領導成員在職權範圍內決定的重要事項,黨政主要領導之間必須及時通氣,溝通情況,統一思想,協調工作。
第二十條必須堅持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項目黨支部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和加強組織紀律性,既要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又要在重大問題上及時向上級黨委請示報告。
二、項目黨支部在研究決定重大問題時,不得超越職權決策,自行其事,不能隱情不報,必須建立請示報告制度。
2、請示報告事項,必須在決策辦理之前上報,決不容許先斬後奏。
3、報告事項。對項目工程管理中時效性較強,重大案件和突發性事件,以及遇到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影響面大的問題必須在發生或發現之後弄清情況,及時上報,對辦理過程中的最終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準確及時上報。
第二十一條重大問題決策方式。用於項目黨支部決定的問題,以黨支部名義提出,必須經黨支部集體討論,用於項目經理決定的重大問題,也必須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集體討論,
由項目經理作出決定。
l、支委會集體討論項目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形成統一的意見和建議。
2、支部書記參加項目部或主持項目部的各種會議。
3、召開黨政聯席會議,每月一次,交流情況,溝通思想,協調工作。
4、項目部其它管理人員、作業組長及時向黨支部彙報工作,提供便於決策的第一手情況。
5、項目經理每季向支部黨員大會報告一次工作,每月向支部委員會通報項目部綜合指標完成情況。
第二十二條項目部工作的決策一經作出,黨支部就要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積極宣傳、鼓動,帶領團結廣大職工群眾,保證決策的順利實施。
第五章黨支部的基本制度
第二十三條支部黨員大會制度
1、支部黨員大會討論並決定黨支部的重大問題。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由支委會確定,會議由支部書記主持。
2、支部大會討論決定的問題,必須在民主討論的基礎上,舉手或無記名投票表決。表決以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決議有效,選舉支部委員及出席上級黨代會代表時,到會有選舉權的黨員數應超過應到會有選舉權黨員數的五分之四,當選人所得贊成票應超過實際到會有選舉權黨員人數的半數,選舉有效。
3、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問題時,如果出現較大意見分歧,一時又難以統一,除緊急情況下應根據少數眼從多數的原則執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待條件成熟再召集會議決定,在特殊情況下,也可請求上級裁決。
4、支部大會作出的決議,上級的指示,每個黨員都必須貫徹執行,支部書記要負責檢查,督促決議、指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第二十四條支部委員會會議制度
二、支部委員會負責領導和處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員會會議至少每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
2、支部委員會會議議題由支部書記準備,每個議題都必須事先與項目部主要領導溝通,充分準備,會議由支部書記主持。
3、支部委員會會議討論決定問題時,如果有較大分歧,須反覆討論,統一思想,然後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定。如果思想仍未統一,無法作出決定時,應及時上報上級黨組織請求給予指示,最後按上級黨組織指示精神執行。
4、支部委員會討論決定問題時,到會支部委員必須超過支部委員會人數的半數。
第二十五條黨小組會議制度.1、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只召開一次,根據施工生產任務和支部的安排,也可隨時不定期召開,會議上黨小組長主持,不設黨小組的支部,黨的生活由支部組織。
2、黨小組會議的內容應根據支部的工作任務和組織生活要求,結合本小組的實際情況由黨小組長確定。
3、每次黨小組會議,黨小組長要認真掌握中心議題,組織黨員召開討論,善於啟發、正確引導,同時做好記錄。
盡、黨小組長待大家意見基本統一后,要及時而正確地加以歸納總結,有待落實的工作,制定措施,保證實施,並將會議情況及時向支部彙報,認真抓好落實。
第二十六條黨課教育制度
1,黨課每季度至少一次。黨課由支部組織上課,也可由上級黨組織集中授課。
2、黨課教育要納入年度黨員教育計劃。支部要根據年度的黨員教育計劃和上級黨委的要求,結合黨員的思想狀況確定每次黨課教育的內容。
3、黨課教員一般由支委成員擔任,也可請上級黨組織負責人擔任。講課人要做好調查研究,圍繞黨的中心工作,結合本項目黨員的思想和工作,有針對性地授課,確保黨課教育的質量。
4、每次黨課後,黨支部要確定討論題,以黨小組為單位進行討論,支部注意收集意見,了解黨課教育的效果,並提出加強和改進措施。
第二十七條民主生活會制度
1黨支部委員會境小組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如有必要可隨時召開,若不能按期召開,必須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並說明原因。
2、民主生活會內容,應根據上級黨組織的要求和班子中、黨員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由支部書記、黨小組長確定,支部書記、黨小組長提前十天將開會日期、議題通知應參加會議的每個成員,井寫出書面發言提綱,同時,提前將會期、議題報告上級黨組織和黨支部,並請上級黨組織派員參加。
3、支委民主生活會的成員、支委成員、項目部的黨員領導幹部,參加支委民主生活會的成員,還應參加所在黨小組的民主生活會。
4,支委民主生活會參照鐵道部政治部(鐵路各級黨委民主生活會細則)執行。
第六章支委會、支部大會的議事範圍
第二十八條支委會的議事範圍
二、研究、檢查、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支部大會的決議、決定的措施和貫徹執行情況。
2、討論通過支部工作報告,研究支部年季度工作計劃、總結、安排、措施和上級的請示報告,召開支部大會的有關事宜。
3、選舉支部書記,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考察和發展計劃以及預備黨員的考察教育。
4、研究“優秀班子”活動規劃,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黨員管理和職工教育的內容、措施。
5、討論“民主評議黨員”、“創先爭優”和“創崗建區”等黨內活動的開展情況,定期分析黨員思想狀況,職工思想狀況。
6、討論研究項目部幹部的考察、鑒定、推薦、使用、獎懲和職工上崗、待崗、停工、作業組長的任免和黨員表彰、獎勵、處分意見。
7、討論研究項目部工程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月度生產計劃以及行政工作的貫徹意見和保證項目部各項綜合指標完成的措施。
8、研究決定項目部工會、共青團工作,並在職權範圍內支委會認為需要討論決定的其他問
題。
第二十九條支部大會的議亭範圍
二、選舉支部委員會及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增補支部委員。
2、討論制定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指示、決議的措施。
3、聽取項目經理的工作報告,討論提出建設和意見。
4、討論通過支部工作計劃,總結和支委會的工作報告。
5、討論通過發展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評定黨員等級資格,推薦優秀黨員,討論通過處量和處分黨員的決定。、6、討論罷免、撤換不稱職的支部委員或出席上級黨代會代表。
7、討論黨支部委員會提出的保證完成項目部各項綜合指標的意見和措施。
8、討論上級黨組織布置的其他任務和支委會提交的其他問題。
第七章,工程項目部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
第三十條要堅持學習制度,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學習社會主義理論和現代企業管理、科技基礎知識.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和領導能力。
第三十一條項目部領導班子成員要自覺維護一班人的團結,在分工負責的基礎上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補台、相互諒解,顧全大局,增強整體意識和配合意識。
第三十二條班子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廉潔自律,成為職工學習的榜樣,成為黨風廉政建設的模範。
第三十三條要勤政務實,發揚民主,全心全意依靠和帶領職工完成項目部的各項綜合指標。
第三十四條認真開以“學習、團結、廉潔、勤政”優秀班子的創建活動。
第三十五條對項目領導班子嚴格按程序進行年度考核、日常考核、項目工程竣工后考核。考核工作由公司黨委按幹部管理權限組織實施,對考核優秀的班子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項目領導班子,給予及時調整或取消有關人員的任職資格。
第三十六條項目黨支部耍建立健全監督約束機制.要結合項目部實際,切實加強對經營管理、財務收支、物資採購等方面有關人員的監督約束。對黨員、幹部的違紀行為要認真查處,嚴重違紀問題要及時上報並協助做好調查處理。
第八章項目部黨員教育和管理
第三十七條加強黨員的管理教育是黨支部的一項經常性的極其重要的任務。項目部黨支部要定期制定黨員教育計劃,通過黨員輪訓、上黨課、電化教育等多種形式,對黨員進行鄧小平理論。黨的宗旨、黨員標準、黨的基本知識、時事政策、法制和科學文化教育。使黨員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堅定共產主義信念。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後,顧全大局。遵守紀律,開拓創新,廉潔奉公,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第三十八條民主評議黨員是通過制度建設加強對黨員進行經常性教育,管理和監督的有效方法。根據上級黨委規定,黨支部每兩年在“七·一”前組織黨員進行一次民主評議。評議中要抓好對黨員的教育,認真分析解決黨員隊伍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在評議的基礎上表彰優
秀黨員,妥善處迂不合格黨員,組織黨員對照黨員標準。制定爭做合格黨員的規劃,從而增強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
第三十九條項目部黨支部要認真堅持黨內組織生活的各項制度,嚴密組織生活,加強黨員管理。
(一)、堅持黨員定期彙報制度是增強黨員組織觀念的具體措施,一般情況下,黨員每季度至少向黨支部(或黨小組)口頭或書面彙報一次自己的學習、工作和思想情況。
(二)、堅持黨員評議支部制度。黨支部每半年要組織黨員進行一次評議支部的活動。黨員對支部,從支部班子建設,各項工作制度的落實情況、思想政治工作、職工精神面貌、黨員作用的發揮以及各項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評議,並按“好、一般、差’‘的擋次提出評議意見。
(三)、項目部黨支部隨項目部一併撤銷時,項目部黨支部應對黨員做出書面綜合評價並簽注意見,將黨員手續轉入公司黨委,再由公司黨委根據黨員分佈情況將黨員手續轉入新的單位(含新設項目部)。
第四十條項目部黨支部要圍繞施工生產,根據項目特點,組織廣大黨員開展“建功立業”、“創崗建區”緒活動,結合支部星級達標、民主評議等工作,對照開展活動的各項條件。總結經驗,查找差距,制定規劃和措施,同時評選出先進集體、優秀黨員,報公司黨委表彰。
第四十一條項目黨支部要建立健全支部的各項基礎台帳.按要求填寫好支部綜合記錄本,根據實際劃分好黨小組,按規定定期交納黨費。
第四十二條項目黨支部設立后應及時制定年度發展黨員計劃,對入黨積極分子要分工培養;對列入計劃的發展對象,要進行季度考察寫實;對申請人黨人員,屬於團員的由團支部進行推優,屬於群眾的由支委成員研究決定,並進一步列為入黨積極分子。入黨積極分子,計劃發展對象,申請入黨人員,因工作調動或項目支部撤銷時,應及時將有關培養考察材料轉入公司黨委,再由公司黨委根據人員分佈憎況,將有關材料轉入新的單位(含新設項目部),應堅持連續培養考察,發現問題及時我本人談話,臨時項目黨支部對考察期滿的計劃發展對象,預備黨員,項目支部應做出綜合評價,簽注意見,配備專職黨支部書記的項目黨支部要嚴格按黨章規定辦理人黨手續,按時討論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配備兼職支部書記的項目部應將材料及時轉入公司黨委,再由公司黨委轉入勞務中心黨支部並按程序發展或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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