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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計算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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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密計算機管理制度(一)

  第一條為加強柴胡店鎮涉密計算機及涉密網絡的管理,保障辦公使用過程中國家秘密的安全,避免計算機病毒等非法入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及其它相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涉密計算機及涉密網絡是指處理、存儲和傳輸涉密信息的單機、筆記本電腦、涉密信息系統及涉密網絡等。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柴胡店鎮直各部門。

  第四條柴胡店鎮黨政辦公室對本規定第三條所指各部門執行本規定負有指導、監督、檢查職責。各部門主要領導,對本部門執行本規定負有指導、監督、檢查職責。

  第五條涉密計算機投入使用前,要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不允許進行各種形式的有線及無線的網絡連接,不允許使用無線功能的鍵盤鼠標進行操作。

  第六條涉密計算機應為專人專用,用戶應定期修改機器登錄密碼,密碼要求8位以上並有英文大小寫和數字的混排。

  第七條涉密網絡由各單位指派專人負責接入管理,不允許私自將筆記本電腦、小交換機、無線設備接入涉密網點。

  第八條涉密網絡需要使用移動介質前,應先檢查移動介質是否存在病毒、木馬等惡意程序。

  第九條涉密人員因工作變化、調動等原因需要開始或停止使用涉密計算機及涉密網絡的,所在部門應備案登記,並提交書面申請由領導批准后再由網絡管理人員開通或關閉相應權限。

  第十條涉密計算機及涉密網絡所在的場所,必須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指定專人進行日常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該場所。

  第十一條涉密計算機及涉密網絡設備需要維修的,必須到市保密局指定的維修單位維修。涉密計算機等設備送修前必須將涉密存儲部件拆除並妥善保管;如需請外來人員維修,單位應派人全程監督修理過程。涉密存儲部件出現故障,如不能保證安全保密,必須按涉密載體予以銷毀。

  第十二條涉密計算機如需恢復其存儲信息,必須到市保密局指定的具有保密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並將廢舊的存儲介質收回。

  第十三條禁止將涉密計算機轉為非涉密環境使用,禁止進行公益捐贈或銷售。

  第十四條報廢、銷毀涉密設備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清點、登記手續,送至市保密局指定的銷毀單位銷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銷毀。

  第十五條管理人員違反本規定,情節較輕的,應責令改正,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造成泄露機密的,按照有關保密規定給予責任 人行政或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第十六條本規定由鎮黨政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年7月4日起實施。各部門相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涉密計算機管理制度(二)

  第一條涉密和非涉密計算機由鎮政府統一購買,並建立台帳,登記配發。黨政辦公室主任負責涉密和非涉密計算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條涉密和非涉密計算機必須安裝殺毒軟件,定時查殺病毒。

  第三條涉密計算機與國際互聯網和其他公共信息網必須實現物理隔離。

  第四條連接黨政內網的計算機,堅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

  第五條涉密計算機實行專人負責,堅持“專機專用”的原則。

  第六條涉密計算機按計算機分級保護 規定確定密級后,不能處理高密級信息。

  第七條涉密計算機只能使用涉密移動存儲介質,非涉密計算機只能使用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不能交叉使用。

  第八條用涉密計算機處理的信息在打印輸出時,打印出的文件應當按照相應密級文件管理,打印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廢頁等過程文件應按保密要求及時銷毀。

  第九條嚴禁用非涉密計算機以任何形式製作、存儲、處理、發布、傳遞涉密信息。

  涉密計算機管理制度(三)

  一、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

  1、涉密計算機系統保密建設方案應經過市委保密委員會的審查批准,未經審批不得投入運行。

  2、進入涉密計算機系統應進行身份鑒別,要按要求設置並定期更新涉密系統口令。

  3、涉密計算機系統應當與國際互聯網物理隔離。嚴禁以任何方式將涉密計算機聯入國際互聯網或其他非涉密計算機系統。

  4、涉密計算機系統工作場所應作為保密要害部位進行管理。

  5、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越權訪問涉密信息。

  6、涉密計算機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員、密鑰管理員和系統管理員應由不同人員擔任,並且職責明確。

  二、涉密計算機使有管理

  1、承擔涉密事項處理的計算機應專機專用,專人管理,嚴格控制,不得他人使用。

  2、禁止使用涉密計算機上國際互聯網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統。

  3、嚴格一機兩用操作程序,未安裝物理隔離卡的涉密計算機嚴禁連接國際互聯網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統。

  4、涉密計算機系統的軟件配置情況及本身有涉密內容的各種應用軟件,不得進行外借和拷貝。

  5、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盤、軟盤、u盤不得在涉密計算機機設備上使用;涉密計算機必需安裝防毒軟件並定期升級。

  三、筆記本電腦使用管理

  1、涉密筆記本電腦由辦公室統一管理,使用時必須履行登記手續。

  2、涉密筆記本電腦嚴禁安裝無線網卡等無線設備,嚴禁聯接國際互聯網。

  3、涉密筆記本電腦限委機關工作人員使用,禁止將涉密筆記本電腦借與他人。

  4、涉密筆記本電腦中的涉密信息不得存入硬盤,要存入軟盤、移動硬盤、u盤等移動存儲介質,必須定期清理,與涉密筆記本電腦分離保管。

  5、不準攜帶儲涉密信息的筆記本電腦出國或去公共場所,確因工作需要攜帶的,必須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四、移動存儲介質使用管理

  1、涉密存儲介質由辦公室統一管理,使用時必須履行登記手續。

  2、涉密存儲介質應按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註密級,並按相同密級的秘密載體管理。

  3、禁止將涉密存儲介質接入非涉密計算機使用。

  4、不得將涉密存儲價質帶出辦公場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出的,需履行相應的審批和登記手續。

  5、個人使用的u盤等移動存儲介質,不得存儲涉密信息,因工作需要必須使用的,使用后要及時消除密信息。

  五、數碼複錢機、多功能一體機使用管理

  1、數碼複印機、多功能一體機必須指定專人使用,其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使用。

  2、處理涉密信息的數碼複印機、多功能一體機不得連接普通電話線,不得與委局域網連接。

  3、複製涉密文件、資料 、圖紙等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複製件必須按密件處理,不得降低密級使用。

  4、處理涉密信息完畢后,必須立即銷毀存儲的涉密信息。

  六、國際互聯網上發布信息保密制度

  1、在國際互聯網上發布信息必須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指定專人負責操作,其它科室和個人不得擅自在互聯網上發布涉及工作內容的任何信息。

  2、在國際互聯網上發布涉及工作內容的信息必須履行審批手續,必須由市建設口保密領導小組審查后,交一把手書記簽批手方可發布。

  3、嚴禁將任何涉密文件、信息等發布到國際互聯網上。

  4、嚴禁將案件、信訪信息發布到國際互聯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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