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單位計算機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推動現代化管理,使管理規範化、程序化、迅速快捷,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則和體制
1.按集中與分散相結合原則,有條件的可設立中心機房,各部門配備電腦系統。
2.條件成熟時,建立計算機內部網絡系統。
3.計算機系統本着一次總體規劃、分步建設方式實施。
4.計算機系統建設應綜合考慮成本、費用、效率、效果、先進性、適用性,選擇最優技術經濟方案。
三、電腦系統選取型及採購
1.局機關辦公室負責電腦系統統一採購。
2.按照計算機系統規劃和工作需要,各部門或有關部門提出購置電腦系統的申請,列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經局務會議批准方可採購。
3.電腦系統選取型須基於廣泛的市場調研,在掌握各類電腦性能、價格之後選擇合格的機型 。
4.涉及重大電腦設備的選購,須邀請專業公司招標或諮詢,確保電腦的功能升級,以及維修服務的承諾。
5.電腦採購過程中,做好硬件的驗機工作和軟件測試工作,確保電腦系統的可行性。
四、電腦使用和管理
1.落實電腦管理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負責電腦管理的各種工作。
2.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隨便支用電腦設備。
3.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更換電腦硬件和軟件,拒絕使用來歷不明的軟件和光盤。
4.嚴格按規定程序開啟和關閉的電腦系統。
開機流程:
1.接通電源;
2.打開顯示器、打印機等外設;
3.開通電腦主機;
4.按顯示菜單提示,鍵入規定口令或密碼;
5.在權限內內對工作任務操作。
關機流程:
1.退出應用程序、各個子目錄;
2.關斷主機;
3.關閉顯示器、打印機;
4.關斷電源。
五、鼓勵幹部職工使用電腦。在不影響工作情況下,幹部職工應學習能熟練地進行電腦操作。
六、禁止使用、傳播、編製、複製電腦遊戲,嚴禁上班時間玩電腦遊戲。
七、電腦維護
1.機關確立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負責電腦系統的維護。
2.電腦發生故障時,使用者作簡易處理仍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報告電腦主管。
3.電腦維修維護過程中,首先確保對電腦中的工作信息資料進行拷貝,並不遺失。
4.電腦軟硬件更換需經分管財務的副主任同意,如涉及金額較大的維修,應報局黨組批准。
5.UPS只作停電保護之用,在無市電情況下,迅速作存盤緊急操作;嚴禁將UPS作正常電源使用。
6.外請人員對電腦進行維修時,應有人自始至終地陪同。
7.凡因個人使用不當所造成的電腦維護費用和損失,酌情由使用者賠償。
八、機房管理制度
機房安全規定:
1.機房(工作台)不得攜入易燃、易爆物品;
2.機房主內嚴禁吸煙;
3.機台不準吃飯、吃零食或進行其他有害、污損電腦的行為;
4.機房嚴禁亂拉接電源,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5.安裝堅固門鎖系統,防止電腦被盜。
機房凈化規定:
1.機房內不得有衛生死角、可見灰塵;
2.調節適合電腦的溫度、濕度、負離子濃度,定時換風;
3.門窗密封,防止外來粉塵污染;
4.機房內不準帶入無關物品,不準睡覺休息;
5.機房用品定期清潔。
機房參觀管理的規定:
1.經局領導批准,外來人員才予安排參觀。
2.外來人員參觀機房,須有局領導指定人員陪同。
3.電腦處理秘密事務時,不得接待參觀人員或靠近觀看。
4.操作人員按陪同人員要求可以在電腦演示、諮詢;對參觀人員不合理要求,陪同人員應婉拒,參觀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5.經同意,參觀人員可以實地操作電腦,但須有機關工作人員的認可,不得調閱機密文件。
6.參觀人員不得擁擠、喧嘩,應聽從陪同人員安排。
7.參觀結束后,操作人員應整理如常。
九、計算機保密
1.不同密級文件存放於不同電腦中;
2.設置進入電腦的密碼;
3.設置進入電腦文件的密碼或口令;
4.設置進入入電腦文件的權限表;
5.對電腦文件、數據進行加密處理。
1)、為保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換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碼口令。
2)、經特殊申報批准,才能查詢、打印有關電腦保密資料。
3)、電腦操作員對保密信息嚴加看管,不得遺失、私自傳播。
十、電腦病毒的防治
1.購買使用公安部頒布批准的電腦殺毒產品。
2.未經許可證,任何人不得攜入軟件使用,防止病毒傳染。
3.凡需引入使用的軟件,均須首先防止病毒傳染。
4.電腦出現病毒,操作人員不能殺除的,須及時報電腦主管處理。
5.在各種殺毒辦法無效后,須重新對電腦格式化,裝入正規渠道獲得的無毒系統軟件。
6.建立雙備份制度,對重要資料除在電腦貯存外,還應拷貝到軟盤上,以防遭病毒破壞而遺失。
7.及時關注電腦界病毒防治情況和提示,根據要求調節電腦參數,避免電腦病毒侵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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